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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槍械嚴格管制 申牌「難過登天」

2018-06-28

香港對槍械有嚴格管制,市民若想合法持有槍械及彈藥,需要提供合理需要槍械的原因, 及符合多項嚴格要求及審查,可謂「難過登天」。

目前,警方審批的「槍械管有權牌照」分個人、射擊會(槍會)、保安服務公司,及槍械火藥賣買經營者四類。

根據香港法例第二百三十八章《火器及彈藥條例》,市民在香港持有槍械及彈藥,必須向警方申請。

警方在審批發牌及續牌時,會嚴格檢查申請人的精神狀況、有否刑事記錄、是否本地射擊會會員、申請的槍械是否作體育或比賽用途、是否有合理需要等因素作出決定。

據保安公司資深人員表示, 香港對槍械有嚴格管制,即使是負責解款的持槍保安員,在需要取得特別保安牌的同時,還要定期向警方申請持槍牌照,所使用的槍支亦有限制。護衛公司亦須向警方申請公司槍牌,必須符合存放槍械彈藥的保安設施,警方會定期巡查。■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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