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麼生意是不會有人去經營,連嘗試也不會呢?正義的讀者可能以為不會有人染指犯法的生意,但我們的社會就是有掉了良心的人,唯利是圖,若其富可居,犯法的生意也會有人從事。人只會對虧本的生意沒興趣。
被騙的人,若以為一個騙徒可憑兩三道板斧,便把你的血汗錢騙去,那就太小看他們投放的成本。騙局就如一齣戲,坊間流傳着一個完整佈局,可涉及八個職務,這裡就以一個層壓式推銷生意來解說。與受害人正面接觸的騙子稱為正將,是「正」面交鋒的角色,亦是局內的「正」中心人物,非指他是位正人君子。
正將會先和一位軍師 / 參謀(adviser)定下一個提案,內裡包括劇本、道具、人力資源、流程等等。一個冷靜的人,為立於現實世界,作出客觀有根據的分析,怎會輕易墜入騙局,所以騙徒須拆除三道牆。
首先,把受害者帶進一個幻象世界 / 海市蜃樓(mirage),務求把不現實的世界變得恍如真實一樣,由一個不參與行騙過程的造謠者(rumormonger),令騙局的產品或商業模式獲「外界」好評。例如以一個平庸的某某,參與某公司後,也能轉瞬穿金戴銀作宣傳。
推銷員四出賣力地尋找客户,包括他們的家人與朋友,並分享他獲得至寶的心德,不但花盡唇舌,甚至積極陪伴目標客戶吃飲玩樂,最終目的是打動客户,令客戶移其玉步到那傳銷公司。
當把客戶弄到了傳銷公司,肥肉已經送到虎口,行騙集團便不能讓他輕輕溜走。正將務必在客人離開前,便要把錢拿到手。建基於早前進了客人耳??的謠言和推銷員的假見證,正將進行最後游說功夫,並示以虛假的業績,也許還施以催眠術(hypnotize)及藥物,什麼冷靜、現實世界、客觀分析均一一被打破。
在整個行騙過程中,還可能會有把風的人,通知合謀人隨機應變,包括以武力相援,又或立即解散行動,行騙集團往往立於不敗之地;反之,當事人身陷險境,危機四伏。
不是每次行騙後,都可袋袋平安,總會有受害者嘗試討回金錢,若苦主不能被三言兩語耍走,騙徒有兩個選擇。其一是武力解決,他們可能會僱用打手(bouncer),或嚇退苦主,或拖延時間,爭取逃跑的空間。
有些情況,合謀者不得不讓步,他們會先準備一位站在他們立埸的調解者(mediator),在雙方同意各讓一步之時,那人定把退回的金額壓至最低。無論騙局成功與否,也要有一個人安排善後工作,或許亡命天涯,或許改頭換面。
不正的運作,當然不能長久,而且合謀人那麼多,所以在每項交易,他們均兇狠狠地幹。行騙集團的運作逐漸成熟,形式與正當的企業非常相近,它可藏於一級商廈中,更有開業逾十載,仍在同一位置營業的狼穴。
他們的法律對應功夫滴水不漏,恍如有法律精英作後援一樣。更甚者,主腦往往退居幕後,即使警方搗破了一個騙局集團,仍是大魚得食,小魚頂罪。
年輕人應該務實點,以勞力換取合理的報酬。發達的美夢不會從天而降,千萬不要白花血汗錢,甚至欠下巨債,來換取一個幻象(fantasy),那是惡夢(nightmare)。■林健根 會計師
隔星期五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