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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撤「禁足令」 不衝立會是前提

2018-07-10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青症雙邪」梁頌恆、游蕙禎前年聯同助理衝擊立法會會議廳,立法會行管會事後決定禁止梁、游兩人及其13名助理進入立法會大樓。由於事隔已經一年半,游蕙禎亦已就事件服刑完畢,有反對派議員認為應取消13人的「禁足令」。行管會昨日經討論後,決定先去信警方查詢該13人有無任何相關控罪在身,如果沒有就可以取消禁令。有議員認為,行管會有責任確保有關人等不會危及立法會內其他人士的安全,故最低限度應取得13人不會再衝擊議會的書面承諾。

其中一名受「禁足令」限制的游蕙禎前助理李宗澤,已轉投到公民黨郭家麒門下,早前李在facebook上稱自己因選讀課程的需要,被安排到郭家麒議員辦事處實習,但因「禁足令」被禁止進入立法會,郭家麒就事件去信行管會「求情」。

行管會昨日舉行閉門會議,其間討論到「禁足令」一事。據悉,反對派議員指事件已過了一年多,加上案件已完成法律程序,認為應取消13人的「禁足令」。

行管會先查是否仍被控

有行管會議員指,稍後秘書處將向警方了解,該13名被「禁足」者本身還有沒有相關控罪,以免他們日後以「立法會都不追究」為借口,質疑警方為何還提出檢控,從而逃避法律制裁。

不過,部分議員對取消「禁足令」一事仍有擔憂。行政會議成員、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張國鈞認為,行管會最低限度應取得該13人的書面道歉和承諾,保證日後不再衝擊立法會,才能解除禁令,強調行管會有責任確保有關人等不會危及立法會內其他人的安全。

立法會金融界議員陳振英建議,行管會應設立「觀察期」,以確保有關人士不會再搞亂議會秩序。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表示,事件已告一段落,明白行管會欲給予年輕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希望有關人士不要重施故技,否則應加重懲罰,以維護議會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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