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老作被迫「剝光豬」 投訴懲署證虛假

2018-07-15
■懲教署的回信中,清楚寫明「在囚人士證人亦不支持你的說法」。 資料圖片■懲教署的回信中,清楚寫明「在囚人士證人亦不支持你的說法」。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黃之鋒日前聲稱,自己在囚期間先後被懲教署職員要求「剝光豬」蹲地、用粗口辱罵及「玩針對」發出警告信,懲教署最後決定其兩宗投訴均不成立。他之後再要求該署提供兩宗投訴的調查結果,該署昨日回覆指有關「剝光豬」的投訴屬於「虛假」。他聲言該署單憑被投訴職員稱沒有要求他脫衣,就斷定投訴「虛假」,是「自己人查自己人」,不過他日前向傳媒提供的該署覆函,就顯示該署有向其他職員及在囚者查詢。各界批評黃之鋒以片面之詞誤導公眾,煽動他們仇視執法部門。

黃之鋒日前高調舉行記者會,聲稱自己在東頭懲教所期間,被要求「剝光豬」、蹲地、「仰高頭」接受問話,而在壁屋懲教所期間,就因摺氈席不符標準而被粗口辱罵,並收到警告信,但當日多個摺氈席不符標準者就沒有收到。

懲教署回覆指兩宗投訴均不成立,他就有關「剝光豬」的投訴再致電懲教署投訴調查組總懲教主任查詢,對方指「東頭職員落口供鶧}話無要求過你除衫蹲下抬頭答問題」。他已就結果提出上訴。

他之後再要求懲教署提供調查結果,昨日獲回覆指有關「剝光豬」的投訴屬於「虛假」,有關摺氈席的投訴屬於「無法證實」。他在facebook公開懲教署回覆電郵時,聲言「懲教署邏輯:只要職員話無發生過,投訴就係『虛假』」,只要被投訴職員稱事件沒發生過,該署便會視投訴為「虛假」,即定性投訴人欺騙署方或捏造事實。

他又稱,缺乏獨立的「監懲會」,就會繼續容許該署以「草率」的方式處理投訴,「可見自己人查自己人的問題所在。」

覆函證署方多方求證

不過,根據黃之鋒在記者會上提供的懲教署就「剝光豬」投訴的覆函,懲教署並非只向被投訴職員落口供:「當日進行搜查的職員否認有關申述,相關職員、在囚人士及資料均不支持你(黃之鋒)的說法。」

該署又強調,調查顯示院所管方並沒有訂明要求在囚人士在新收納時脫衣蹲下回答問題的指引,「因此,證據顯示你的指稱並無事實根據。」

河童理虧 片面誤導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盧瑞安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批評,黃之鋒一再聲稱懲教署只根據被投訴人的說法,就將其投訴決定為不成立,誤導公眾以為懲教署只信職員的片面之詞,但其實說出片面之詞者正是他自己:「懲教正式回覆了他,並指當時有其他人在場,都不支持他的說法,政府部門通常都是有理有據才書面答覆的,為什麼他不講出來?」

弄虛作假 自作自受

全國政協委員、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志祥直言,黃之鋒一直都在弄虛作假,經常違法兼理虧在先,卻要指控執法部門,目的是為他的過犯開脫,是次也是一樣,「他今日遭遇這種境地也是自作自受的。」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