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地逾28萬人已接種 查處不甚了了
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每日經濟新聞》、澎湃新聞及騰訊財經報道,與正處在漩渦中心的長生生物曾一起登上質量「黑榜」的武漢生物,也開始引起越來越多人的關注。與長生生物公司25萬支問題疫苗相比,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涉案批次百白破疫苗數量更多,共計400,520支,銷往重慶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190,520支,銷往河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10,000支。根據此前河北重慶兩地的疾控中心網站披露,河北有143,941人使用了不合格疫苗,而重慶的不合格疫苗則涉及142,343名兒童。截至昨日,包括《每日經濟新聞》在內的多家媒體多次致電武漢生物辦公室電話,但一直無人接聽。
公開資料顯示,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位於湖北武漢市江夏區,其疫苗產品有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凍乾人用狂犬病疫苗、乙型腦炎減毒活疫苗、麻疹減毒活疫苗、麻疹-腮腺炎聯合減毒活疫苗。該公司有各類生物制劑的生產文號119個。
武漢食藥監處罰判決未公開
武漢市食藥監局2018年6月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批號:201607050-2,規格:0.5ml),經檢驗,其「效價測定」項不符合標準規定、被判定為不合格。案件名稱「生產銷售劣藥」。該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三款第(六)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處以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湖北省食藥監局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稽查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武漢市食藥監局已對涉百白破問題疫苗事件的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武漢生物」)作出行政處罰。但罰沒款的金額尚未對外披露,該行政處罰決定書也未公開。
河北省疾控中心官網消息,流入河北省效價指標不合格的百白破疫苗為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不合格原因主要是效價指標不符合標準規定。據統計共有21萬支進入河北,流向石家莊、廊坊市及定州三地,共有143,941人使用了不合格疫苗。重慶市衛計委在官網披露,190,520支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分別流向該市27個區縣,涉及兒童142,343人。
65萬支問題流向全部查明
至此,所有65萬支問題疫苗流向已全部查明公佈。
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的信息顯示,此前,武漢生物還曾因接種疫苗產品的不良反應而引來多宗訴訟。
如2017年10月11日的一份判決書顯示,2012年12月5日出生的王某前往社區衛生中心接種了由武漢生物生產的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和由天壇生物生產的糖丸疫苗。當晚,王某出現高熱,體溫38℃。次日,王某在武漢市第三醫院就診,被診斷為上呼吸道感染。2013年10月14日,王某被北大醫院兒科門診診斷為癲癇。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調查診斷專家組作出《調查診斷書》認定:「可能屬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
法院綜合多方面因素經審理查明,武漢生物對王某損害的發生並不存在過錯,但王某接種疫苗後的人身權益受到損害的事實屬實,為此,一審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十四條「受害人和行為人對損害的發生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擔損失」的規定,酌定武漢生物承擔一定的賠償。
在另外一宗許某與武漢生物、天壇生物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的案件中,判決書同樣指出雖然兩公司的疫苗係合格產品,兩公司對許某損害的發生並不存在過錯,但出於人道主義責任要求武漢生物等承擔一定的損失。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武漢生物在2018年6月遭到行政處罰的產品同樣有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而該產品正是多份判決書裡所涉及到的糾紛產品。連日來,包括《每日經濟新聞》、澎湃新聞等在內的多家媒體記者多次致電武漢生物辦公室電話,但一直無人接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