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服務素為香港法制重要一環,確保市民不因缺錢而無法尋求公義,但近年申請法援個案高企,兩年間經費支出飆升兩成多,更衍生個別律師「爆Quota」情況,所接法援案超過委派限額;追溯至2014年就曾有律師獨攬129宗案件,超上限近兩倍。今年初法援署大幅收緊律師年接案件限額,令人懷疑與律師「爆Quota」有關。有立法會議員狠批法援被利用作政治工具,凡爭議大的議題都有人司法覆核再申法援打官司,促部門嚴加審視申請,防濫用情況惡化。據了解,政府高層亦對法援相關問題表示關注。■圖/文:香港文匯報專題組
申請法援應付司法覆核訴訟,近年愈見普遍,但當中部分人濫用服務,甚至被外界形容為「提款機」。
「覆核王」3年內申21次
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3年內就申請過21次法援,終被法援署狠批濫用服務,更罕有地規限未來3年不再受理他申請法援去處理司法覆核,可見有關部門也忍無可忍。
據法援署向本報提供資料顯示,最近5年該署每年平均接約1.9萬宗法援申請,每年約批出一半個案。而每年約萬宗的批出個案,為當局帶來龐大財政負擔,如2017/2018年度法援費用支出就高達6.92億元,較對上年度雖微跌4%,但對比2013至2016年的3個年度,則分別大升21.3%、22.1%及21.9%。
法援條例訂明,署長一般會從法援律師名冊挑選私人執業律師代表受助人,該署設有委派準則,包括獲委案件上限和獲累積法援費(如適用)等,受助人亦有權自行提名律師,但法援署考慮律師提名時,如發現所接案件超上限,會要求受助人從名冊提名另一律師。
有律師向法援申請人兜生意
不過,有法律界人士踢爆,近年有同行向法援申請人兜生意,游說交由他們處理案件勝算較高,而署方以受助人的最大利益出發,一般都會批准類似要求,「因為就算打輸官司,受助人都心甘命抵,唔會賴法援署所託非人。」這亦造就個別律師常接法援官司而出現超額情況。
資料顯示,在2016/2017及2017/2018年度獲法援署指派案件最多的1位律師,同樣處理43宗民事案,接近45宗的上限,而他們在短短一年分別賺取約235萬元及218萬元的法援收入。
若單計宗數,有律師更在2014年獨自包辦129宗案件,較上限超出1.87倍。法援署今年初終決定修訂律師及大律師每年獲委個案上限,分別由45宗及25宗民事案,收緊至35宗及20宗,令人估計可能與律師狂接法援官司有關。
事實上,近年涉及司法覆核的法援個案申請亦急劇增加,去年達1,046宗,較前年增一倍多。
過去5年,相關申請平均每年約530多宗,每年約13%個案獲批。而據最新2016/2017年度數據,涉司法覆核案的法援費支出為3,630萬元,較對上年度飆升23%;對比2012/2013年度僅2,190萬支出,升幅更達66%。
葛珮帆:濫用才「罰人」停賽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稱,近年涉及社會重大議題或政府工程,幾乎每宗都有市民提司法覆核,再申請法援打官司,將政治爭拗訴諸法律解決,嚴重到變成常態。她指法援是否遭濫用,社會自有公論:「就連法援署長都覺得有人濫用,先至會『罰人』停賽﹗」她說法援審批太過鬆手,希望部門可重新審視批核程序,防公帑遭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