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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無」新師被迫「開學」 工聯促教局保權益

2018-08-07
■何啟明(右二)和教育工作人員總工會要求保障新老師權益。 香港文匯報記者殷翔  攝■何啟明(右二)和教育工作人員總工會要求保障新老師權益。 香港文匯報記者殷翔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殷翔)新入職老師的合約由9月1日開始,但不少學校都會要求新老師在8月回校作開學準備工作,包括為學生補課等,這段時間新入職老師被迫成為「義工」,無薪無勞保,一旦發生勞資糾紛亦無追訴權。香港工聯會屬會、教育工作人員總工會要求消除這教育界長期存在的陋習,為新老師支薪或替換假期,及購買臨時保險。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指出,教育局應發出清晰指引,保障新老師合法權益。

合約前工作屬「三無」

教育工作人員總工會會長余綺華表示,該工會收到約25名新入職老師查詢,表示學校要求他們8月中回校準備開學工作。他們憂慮這段時間工作是否屬於僱員身份,有無薪金、有無勞保,若發生勞資糾紛有無追訴權。

余綺華表示校方出於行政方便,新老師合約前工作是「三無」,並無以上三項基本勞工保障。由於大部分學校運營費用由政府承擔,政府相關資助合約全由9月1日開始,因此校方沒有為新老師合約前工作支薪及購買保險的資源。

余綺華續說,要求新老師合約前工作「做義工」不理想,此項陋習應該修正,為行政管理方便而忽視新老師權益是剝削行為。

工會建議校方做良心僱主,依法辦事,尊重合約精神。若有需要召合約前新老師回校工作,應商定為新老師折算假期,於合約期抵扣,同時為新老師購買臨時意外保險。通常開學前準備工作也就20天以內,買臨時意外險也就20元左右。

何啟明盼教局撥資源

何啟明表示,工聯會關注新老師合約前工作,權益不獲保障已有數年。早前於立法會詢問教育局局長時,局長指沒有勞工保障但也有第三者保障,若將教師合約提前則影響全港老師。何啟明認為局長回應不理想,不能因為一些行政困難就坐視新老師權益受損。教育局完全可以調撥一些資源,供學校申請以保障新老師權益。

一名新老師代表李老師(化名)表示,他去年獲一間津貼小學聘請做教師,商定合約期由9月1日開始,但還沒正式簽署合同。8月中他就被學校召回作開學準備工作,主要是開會、準備教案及備課等,有時回校半天,有時一天。但臨開學時,校方卻突然通知他,指校監認為他不適合新工作。他與教育局、勞工處和工會求助追薪,教育局和勞工處均指他合約期的前工作不獲勞工保障,迄今無法追回那兩周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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