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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鍾劍華屈「涉黑」 CY律師信促刪文道歉

2018-08-16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網媒《立場新聞》上周六刊登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的文章,涉嫌將前特首梁振英「描繪成黑社會成員」。梁振英委託薜馮鄺岑律師行去信《立場》,指文章涉及失實指控及具誹謗性,明顯且嚴重影響梁振英的聲譽,要求《立場》及鍾劍華從網站刪除文章、賠償梁振英損失及道歉等。

鍾劍華在題為《五年前的這件事與梁振英的紅線論》的文章中,質疑梁振英近日針對「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獲邀演講一事「咬住香港外國記者會不放」,以其「紅線論打擊言論自由」,其中提到「江湖人物拖馬撐梁振英」,及在「佔領」期間「有人出動江湖人物」等等。

《立場》昨日報道,薜馮鄺岑律師行前日代表梁振英,向《立場》及鍾劍華發出律師信,指該篇文章及文章配圖的設計圖片,將梁振英「描繪成黑社會成員」,指控失實且具誹謗性。

律師信中表示,香港警方在2013年已否認縱容黑幫暴力行為,特首辦亦於2013年8月發表聲明,否認有指梁振英與黑幫有關係等指控,而警方及ICAC當時亦未有採取針對競選辦的法律行動。

信中指,《立場》作為新聞機構,在刊登相關文章前理應已充分知悉上述的報道及聲明,「知道文中的指控失實及具誹謗性。」鍾劍華亦無合理原因在現階段重提事件,及要求梁振英回應事件,該文章是對梁振英作出惡意指控及誹謗。

若逾期不回覆 或採法律行動

律師行代表梁振英,要求《立場》及鍾劍華從網站刪除文章及相關圖片、承諾未來不會再發表該文章、賠償梁振英損失及道歉,倘下周二前仍未回覆,將在不作另行通知下,採取進一步的法律行動。

律師並在信中引用《誹謗條例》第五條,指任何人惡意發佈他明知屬虛假的誹謗名譽的永久形式誹謗,可處監禁兩年以及被判繳付法院判處的罰款。

鍾等死撐有懷疑可亂�U

鍾劍華在回覆《立場》時辯稱,他在全篇文章中均「沒有指控梁振英是黑社會」,但聲言梁振英在特首任期內,「香港政府確實是多番被懷疑與江湖人物拉上關係,這是客觀的事實」。

《立場》總編輯鍾沛權則稱,不認為鍾劍華文章誹謗梁振英,而相關配圖「已在網絡流傳五年,並沒有指梁振英是黑社會成員」,並「歡迎」梁振英投稿《立場》回應,又希望對方「切勿動輒以威脅興訟的手段,試圖迫使評論人和傳媒噤聲」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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