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各界:「佔」禍後遺症 青年被誤導

2018-08-2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學生動源」前成員劉康昨日被判管有仿製火器罪成,多名政界及法律界人士認同法庭判決,並指出有關事件是違法「佔領」的後遺症,很多年輕示威者被誤導作出違法行為,斷送大好前途,冀年輕人行事前三思自重,不要受政棍利用。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梁志祥認為,是次事件是違法「佔中」的「後遺症」,部分年輕人誤以為可用違法手段「解決問題」,但事實上卻犯下嚴重的罪行,斷送前途,實在令人感到惋惜,「(劉康)只得16歲,還有很長的路需要行,現留了案底,很多工作也做不到,這麼年輕,不是被人唆擺誤導,也不會做出此行為。」

梁志祥指,年輕人表達意見時必須合法,不要受人唆擺,「這些人游說他人犯罪時,大堆慷慨激昂之詞,一旦出事,從過去的事實證明,鼓吹者仍逍遙法外,被煽動的人就要負起沉重的代價,確實不值得。」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表示,法官判詞已經明顯點出,不論何種政治立場與訴求,任何人均不能攜帶武器或高焦耳的物品,否則即屬違法罪行。法官判決劉康罪成,是正確及依法行事,很公平、公正,亦向公眾發出一個信息,無論持什麼理由,犯法就是犯法,必須承擔後果。

認同法官判決公平合理

何啟明還指出,「學生動員」是違法「佔領」行動後所成立的組織,把違法思想滲透到中學生的層面,而劉康只屬其中一名受傷者。他希望透過今次事例,令年輕人能夠反思,不要成為政棍的棋子,遭人利用。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秘書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傅健慈指,同意裁判官指出劉康的辯解不合情理,管有涉案氣槍及配件亦非自衛,有關行為危及公眾安寧。傅健慈認為,法官的判決公平合理,根據案例往往須判處監禁。他認為,該批青年極可能是被人利用,斷送前途,奉勸年輕人三思自重,不要成為炮灰。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