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拒載規則

2018-09-12

拒絕運輸

■對有下列行為旅客,站、車可拒絕其上車或責令其下車,並有權登記其身份信息

 (一)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適宜乘車的

 (二)鐵路運輸企業認為威脅到公共健康和安全的

 (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擾亂站車公共秩序或騷擾他人的

 (四)違規乘車且拒絕補票的

資料來源:港鐵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高俊威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