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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申阻清「佔」答辯人付訟費

2018-09-12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熱血公民」副主席鄭錦滿(四眼哥哥)等17人在2014年11月25日「佔旺」清場期間,未依法庭禁制令離開而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當中5人因拒絕認罪而受審,上月31日被判定全部罪成,案件押後以聽取各人求情後判刑。而其中受審罪成的蕭雲龍及另外兩名認罪男女被告,昨由律師代表向法官求情,指他們無意挑戰法庭命令,亦沒有使用暴力。律政司一方則申請要求答辯人支付訟費,法官決定押後判刑。

3被告求情 稱無意挑戰法庭

昨由律師代表求情的3名被告除蕭雲龍(33歲)外,另外兩人分為羅慧茵(28歲)和陳子勳(46歲)。資深大律師潘熙代表求情指,3人均沒有意圖挑戰法庭命令,沒有使用暴力,被捕時表現合作,沒有令任何人受傷。3人承諾法庭不會重犯,並已得到教訓,望能判以緩刑。

潘熙指蕭自2014年任職自由攝影師,案發當日全程只是手持相機拍攝當時情景,其角色輕微。而蕭被捕時沒有掙扎,表現合作。

潘熙又為羅慧茵呈上數封求情信,指她正在英國倫敦進行工作假期,任職廚師,平日則熱衷環保事務,並在社交平台撰文以引起大眾關注。

至於陳子勳則在1990年於美國修讀資訊科技的課程,畢業後在當地工作,2006年回港後亦繼續從事資訊科技的工作。

不過,至2014年10月陳因精神狀態出現問題無法繼續工作,須依靠綜援為生。

是宗刑事藐視法庭案共涉及17名被告,包括「熱血公民」副主席鄭錦滿(四眼哥哥)。他和另一名兼職侍應歐煜鈞率先認罪,鄭於去年3月被判即時監禁3個月,並已服刑完畢;歐則被判監1個月但獲准緩刑1年,另加罰款1萬元。

剩下的15名被告中,至今年5月21日已有10人包括羅慧茵、陳瑋鋒、陳子勳、陳遨天、陳榮華、朱瑞英、黃嘉義、江金桃、梁翰林及黎宇聲表示會認罪。

餘下5人包括蕭雲龍、文伙安、翁耀聲、陳柏陶和劉鐵民則拒絕認罪,5人於同月23日開始受審,6月25日作結案陳詞,至上月31日獲法官頒下書面判決裁定5人全部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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