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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招虐打10歲童 女補師候懲

2018-09-12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補習社女導師疑不滿10歲男生欠交功課及默書不及格,涉在課室內當眾施以拳打腳踢9招虐童案,被告早前否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罪。裁判官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指男生誠實可靠,被告是故意襲擊事主,案情嚴重,因而裁定女導師罪成,還柙至10月4日以索取背景報告後判刑。

女被告周見盈(32歲),被控2017年5月2日在位於元州商場附近的補習學校內虐打一名當時10歲的小五男生。案情指她當日向事主X施以9招虐打,包括用文件夾膠條打頭臉和手臂、拳打面頰、扯耳珠、用厚書本打頭、鰾Y撼桌面、用清潔劑噴面、用髒毛巾抹頭、腳踢胸口及膝撞背脊。其間又向X稱「我係黐線謘A你知唔知?」並紒不要將事件告訴任何人包括家長,X的家長其後揭發事件報警。

辯方求情指被告與患高血壓及行動不便的母親同住,母親主要由被告照顧。

被告的僱主亦認為她是負責任的員工,表明會繼續聘用她,又認為今次只是個別事件,希望法庭輕判。

裁判官指,雖然男童X曾謊稱面頰傷勢由就讀學校的陳同學造成,但事後有在庭上解釋因被告茈L不要告訴其父母,X害怕被告再次施襲才說謊。由於X是一位年僅10歲的兒童,思想簡單直接,對於曾說謊亦直認不諱,故不會質疑X證供的可靠性。

裁判官續稱,X的證供與另一名目擊證人大致吻合,兩人亦跟被告無過節,沒理由誣衊她,認為兩人都是誠實可靠的證人,被告是故意襲擊事主,因而裁定她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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