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警箍頸後亡 的哥生忌獲公道

2018-10-25
死者遺孀李少娟(中)和兩名女兒到庭聽取裁決。死者遺孀李少娟(中)和兩名女兒到庭聽取裁決。

陪審團三比二裁「不合法被殺」 警或展開刑事調查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65歲的士司機陳輝旺5年多前涉嫌襲擊乘客,被警員拘捕及箍頸扯上警車,他因頸椎移位留醫一個月後不治。死因庭經多日研訊,昨4男1女陪審團退庭商議約6小時後,以三比二裁定死者死於「不合法被殺」,而昨日正是死者71歲生忌,遺孀在聽取裁決後激動飲泣,需兩名女兒安慰,而案件則有可能要重新展開刑事調查。裁判官對死者表示哀悼,希望研訊可解答家屬內心疑問,走出哀痛。

警方回應指,知悉死因裁判法庭的裁決,會作出適當跟進,並研究死因裁判法庭提出的相關建議。有消息指,警方很大機會就案件重新展開刑事調查,目前正諮詢律政司意見。

律政司則表示,會在收到執法機關提供的資料後提供法律意見,以確保調查及其他相關工作,會嚴格依據法律及《檢控守則》進行,現階段不適宜透露具體詳情。

5人陪審團昨日早上由死因裁判官嚴舜儀完成總結證供及引導陪審團的陳詞後,陪審團隨即退庭商議。

約兩小時後,陪審團再向裁判官提出兩條問題要求指引,包括「如果要裁定不合法被殺,須在毫無合理疑點證明此作為是蓄意,此作為僅指警員林偉榮箍頸的一下動作,還是計及警員由接觸死者頸部至離開頸部的一連串動作?」嚴官答是「一連串動作」;另「如果要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有關作為是蓄意,是否要考慮警員明知接觸到死者頸部,卻繼續扯高死者?」嚴官回答「是」。

官盼研訊助家屬走出哀痛

至下午約4時10分,陪審團以三比二裁定死者死於「不合法被殺」。死因是被人箍頸提起,導致頸部受傷,需要長期臥床,感染支氣管肺炎病逝。陪審團亦向警方作出包括在衝鋒車內安裝具錄音功能的閉路電視等4項建議(見表)。

死因裁判官嚴舜儀在陪審團作出裁決後,慰問到庭的死者3名家屬並對事件表示哀悼,指死者突然入院癱瘓及死亡,家屬對事故起因一無所知,心情非言語能形容,知道家屬一直承受沉重壓力,希望研訊可解答她們內心疑問,走出哀痛。

長女冀部門回應社會期望

遺孀李少娟在散庭後感謝其代表大狀蘇朗年,一度緊抱對方痛哭。

長女陳盈康在庭外回應稱,案件終在爸爸的生忌還他一個公道,希望此裁決令相關部門作出合理行動,回應社會的期望。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