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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死因聆訊助刑事民事究責

2018-10-25

雖然死因裁判官在聆訊之初已提醒與訟各方,死因研訊僅是找出事發經過以及死亡原因,不涉刑事調查或民事追討。不過,有大律師指,死因聆訊實有助於民事訟訴案件的搜證工作,因所有證人都需在庭上宣誓作供,若陪審團裁定「不合法被殺」則很大機會重新展開刑事調查工作。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稱,根據過往「不合法被殺」案例,律政司會指示警方對案件展開刑事調查,但現在判定案件是謀殺或誤殺,仍言之尚早。案件性質要待警方完成調查,呈交律政司進行檢控與否,始有定論。

陸偉雄續指,死者家屬有死因庭的裁決後,可向案中相關者進行民事索償,如果律政司對當事人進行刑事檢控,民事索償成功機會非常高。

而事實上,家屬早於2015年11月入稟高等法院索償,原告是身為司機遺產代理人的長女陳盈康及遺孀李少娟,被告則為警務處處長。其後法庭批准修訂,將原告改為僅李少娟一人,被告則仍只是警務處處長一人。

高院聆訊官去年稱,事件將會展開死因研訊,故將案件押後,並指示原告及被告兩方向高院匯報死因研訊結果。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索償案排期在明年1月7日再訊。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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