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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定邦綁架案】事隔11年 被告屢稱「唔記得」

2018-11-07

前市政局主席梁定邦2007年11月6日在銅鑼灣險遭3名男子綁架案,案件揭發與前市政局議員蔣世昌的胞弟蔣世華有關。時隔11年,再有一名涉嫌參與綁架的內地男子李國勇,被控一項「串謀強行禁錮意圖取得贖金」罪,昨在高院續審。庭上控方播放被告的警誡會面錄影,他對案件的時、地、人等細節全部回答「冇印象」、「唔知」或「唔記得」,亦不知為何多份涉案單據上會有其指紋,但他承認曾收數百元款項替「老闆」到一間公司提取氧氣樽,並由「老闆」載他往郊外一處放下氧氣樽。

男被告李國勇(46歲),去年8月15日來港時被捕。他被控在2007年10月至11月間,與蔣世華及其他身份不詳人士,串謀在違反梁定邦的意願下,將梁強行禁錮,意圖取得交換釋放梁的贖金。蔣世華已於2008年認罪判囚14年。

合約單據均有被告指紋

根據控辯雙方承認事實,警方在綁架現場銅鑼灣怡和街一大廈的10樓大堂檢獲綁匪原用以裝載及運送梁的木箱、氧氣樽租機合約、以及計劃用作藏參的元朗麒麟村豬場的租約、豬場中檢獲的一些單據等,均發現被告的指紋。

被告在警方安排的錄影會面中,表示對豬場無印象,亦不認識梁定邦,並對為何文件有其指紋不知情,未見過有關單據,惟承認曾受一名「老闆」委託到一大廈提取氧氣樽,但他不知對方姓名,無聯絡方法,亦已忘記對方樣貌,只知辦妥便可收取數百元酬勞。

只記得替「老闆」搬氧氣樽

錄影口供中,被告稱已記不起提取氧氣樽的日子,只記得由「老闆」駕車載他到一個地方,並將一張紙條交給他,他按指示上樓到一公司提取氧氣樽。他記得收據上好像寫有「給家人使用」等字眼,之後「老闆」又載他到郊外一處地方,他放下氧氣樽後獲得酬勞便離開。

控方昨又傳召當年與綁匪接洽的地產經紀陳德強作供,陳指2007年10月19日接獲一名自稱姓鄭的男子來電,要找一個貨車可直達的地方儲存貨物。他遂推薦涉案的麒麟村豬場,並在10月30日由業主和鄭簽正式租約,但租約上寫明租客是一名叫「李敏」的人,鄭沒解釋為何代「李敏」簽約。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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