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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警《旅商例》《入境例》兩方向調查

2018-11-07

剛過去的周日有不少經大橋來港的內地旅行團並沒安排香港旅行社接待,亦無向旅遊業議會登記,涉嫌違反《旅行代理商條例》。據了解,政府昨日下午舉行跨部門會議商討,並已將個案交警方,由新界南刑事總部接手調查。警方昨晚回覆媒體查詢時表示,接獲一個部門轉介指懷疑有無牌旅行代理商營辦旅行代理商業務,案件交由新界南刑事總部跟進調查,暫無人被捕。

據了解,保安局、旅遊事務署及入境處昨日下午與警方,就懷疑有無牌內地旅行團來港問題開會。警方會尋求法律意見,從兩方面茪熀晙d,一是了解是否有人違反《旅行代理商條例》,因《條例》訂明若有代理商沒有登記而在香港為旅行團提供交通工具,可能違法,但問題是該類內地旅行團都是乘搭巴士,究竟有沒有問題,警方需要再研究相關條例,及內地導遊的行為有沒有觸犯法例。另一個調查方向是根據《入境條例》,內地導遊在香港活動有否違反逗留條件。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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