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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設...30億中小微企融資擔保基金

2018-11-13
■肖志家表示,深圳正在進一步優化深圳市中小微企業的融資環境。記者李昌鴻  攝■肖志家表示,深圳正在進一步優化深圳市中小微企業的融資環境。記者李昌鴻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昌鴻 深圳報道)深圳舉行金博會期間,「2018深圳中小微企業創新發展論壇」也同時舉行。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發展服務辦公室辦黨組成員、巡視員肖志家表示,為進一步優化深圳市中小微企業的融資環境,近期市政府出台了《關於強化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若干措施》(簡稱《若干措施》),推出8項舉措11個政策點,打造中小微企業創新創業良好的融資生態環境。

倡設20億風險補償資金池

肖志家透露,深圳市政府結合本市實際,設立總規模為30億元(人民幣,下同)的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基金,通過專業化管理,調動轄區內擔保機構的積極性,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對於擔保機構賠付的不良貸款,融資擔保基金、擔保公司按不高於5:5的比例共擔風險;對中小微企業發行的雙創債、綠色債等創新型債券,由融資擔保基金給予再擔保增信,融資擔保基金、擔保公司按不高於5:5的比例承擔責任。

近年來,深圳市市區兩級政府針對「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相繼出台了一系列的風險補償、代償政策。然而,部分政策在實施過程中,存在「合力不足」、「門檻過高」、「針對性」不強等問題。為進一步提高政策的有效性,《若干措施》中新設20億元的風險補償資金池,整合同類型的風險補償政策,將市發展改革委、經貿信息委、金融辦等單位現有的同類型的風險補償政策整合,統一申報,歸口管理,提升政策實施合力。

政府還實施分梯級風險補償。對形成合作銀行該筆不良貸款的中小微企業,當期在國內各銀行機構人民幣貸款總額,合計不高於500萬元(含)的,給予該筆不良貸款(本金,下同)40%的風險補償;超過500萬元但不高於1,500萬元(含)的,給予單筆不良貸款30%的風險補償等。另外,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的,風險補償在上述標準基礎上上浮10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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