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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稱有權「和平港獨」 朱凱廸選鄉代播歪理

2018-11-28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川、鄭治祖)「議會陣線」立法會議員、「自決派」朱凱廸,於2016年和「香港眾志」及另一「自決派」中人劉小麗發表共同聲明,稱不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香港主權,更表明「香港獨立」可作為「自決」的選項。劉小麗因此而在本月立法會九龍西補選中被選舉主任裁定其選舉提名無效。在朱凱廸報名參選今年鄉郊代表選舉後,選舉主任去信朱凱廸,要求他解釋其「自決」立場是否不變。朱凱廸昨日聲稱,他不支持「港獨」,但就聲稱推動「和平港獨」是基本法所保障的「權利」云云。

2016年,朱凱廸在一份與劉小麗及「眾志」的共同聲明中,稱他們的共同政治綱領是「民主自決」,而「『民主自決』的政治意義本就是要『超越』所有對人民的限制,包括是基本法的限制,以民主的方式讓人民『決定』自身的命運和香港前途。......人民絕對『有權』回收公權力,由人民重新『決定』我們的政體。」

他們更在聲明中稱,「若香港人要決定未來,自主命運和前途選項,我們不得不從『基本法是唯一基礎』的思想框架中掙脫,香港的應由香港人決定,而非基本法,更非北京或香港政府。......除了守住議會,我們更要討論、決定香港前途的方向,以選票支持港人『自決』回未來的政治議程」。

在今年立法會九龍西補選,劉小麗因不獲選舉主任信納擁護基本法、效忠中國香港特區而被DQ,共同聲明的內容是重要理據。有份發出該共同聲明的朱凱廸,其後在接受傳媒訪問時雖稱自己不支持「港獨」,但就聲言其政治主張「由參選至今並無改變」,就是「港人應該有決定自己命運的權力」。

拒簽確認書 選舉主任問立場

朱凱廸已報名參加了今年的鄉郊代表中的元朗元崗新村居民代表選舉,並拒絕簽署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國香港特區的確認書。

就此,選舉主任前日書面向參選時拒絕簽署確認書的朱凱廸查詢,要求他在昨日下午前回應5條問題。

5條問題包括:他是否同意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主權;是否同意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是否確認自己是「真誠地」在提名表格上作出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聲明;是否仍然繼續不支持「港獨」,及是否提倡或支持 「港獨」是「自決前途」的選項。

朱凱廸昨日在書面回覆中稱,針對首兩條問題,他認為「按現行憲政安排,此乃事實」,又稱自己在立法會宣誓就職時,曾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並無受到律政司以司法程序挑戰。不過,他就稱自己「不支持『港獨』」,但「香港人應該決定自己的命運」的立場未變。

針對他是否提倡或支持「港獨」是他口中「自決前途」的選項時,朱凱廸稱,他「提倡或支持」推動基本法和政制的民主化改革,「包括但不限於修改基本法一百五十八條及一百五十九條」,更聲言「和平主張港獨」是港人「受基本法保障的權利」。

他續稱,「選舉主任問『香港獨立』是否『自決前途』的『選項』,背後的想法是我不單自己不可主張『港獨』,也要反對甚至禁止其他人有此主張,否則就是不擁護基本法。我認為這個想法『並不符合』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

屈政府「擴大政治審查」

朱凱廸其後向傳媒聲言,特區政府是在「擴大政治審查」,「有人主張(『港獨』)無問題,但我無主張呀嘛。佢(選舉主任)唔畀人支持『港獨』,仲要我反對埋人支持,咁係荒謬嘅邏輯。」一旦遭到撤銷參選資格,他稱會通過司法程序作「全力捍衛」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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