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在法治下推進改革。
曾經,「證明我媽是我媽」讓人哭笑不得,「來回跑路」讓企業苦不堪言。
2013年,一場簡政放權改革全面推開。「法無授權不可為」成為政府用權的紅線,大量公章被「退休」,大批「奇葩證明」被摒除。
曾經,判決書並不一定都得到執行,「法律白條」令當事人無可奈何。
2016年,人民法院打響「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戰役。多部門聯手信用懲戒,超320萬「老賴」履行義務。
奉法者強,則國強。社會成員誠信守法,一切權力循法而行,昭示着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邁上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