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記者昨日從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獲悉,根據對中國三家冰醋酸原料藥生產企業的反壟斷案件調查,依法對三家涉案企業作出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及罰款共計1,283.38萬元(人民幣,下同,約合港幣1,454.07萬元)。這是反壟斷法實施10年來,中國在原料藥領域反壟斷案件開出的最大一筆罰單。
作為原料藥,冰醋酸主要用於血液透析濃縮液的生產。
今年7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接到舉報,反映部分冰醋酸原料藥經營者聯合漲價,損害了下游醫藥生產企業和患者利益。案件調查發現,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成都華邑藥用輔料製造有限責任公司、四川金山製藥有限公司、廣東台山新寧製藥有限責任公司三家涉案企業在生產銷售冰醋酸原料藥過程中,多次交流市場行情,交換產量銷量信息,討論共同漲價事宜。經多次商議,三家涉案企業最終達成了共同提高冰醋酸原料藥銷售價格的壟斷協議,從3月1日起,將冰醋酸原料藥銷售每公斤價格從7至9元提高至28至33元,並照此價格對外銷售。涉案企業上述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的有關規定。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濫用行為調查處處長劉健說,從三家涉案企業的壟斷行為來看,一是嚴重排除、限制市場競爭。三家涉案企業是中國市場上僅有的三家冰醋酸生產企業,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後,統一了冰醋酸原料藥價格;二是加重了下游製藥企業負擔。冰醋酸是血液透析濃縮液的主要原料藥,價格大幅上漲直接增加下游生產成本;三是危害透析患者正常治療。
劉健介紹,接受反壟斷調查後,三家企業已將冰醋酸原料藥銷售價格恢復至競爭狀態,並保障市場正常供應。他表示,當前中國原料藥領域壟斷行為時有發生,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強原料藥領域反壟斷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