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紫祥 博士 香港友好協進會發展基金會執委會副主席
經過一段時間的諮詢及籌備,《國歌法》在香港的實施終於進入最後審議階段,特區政府將於近日提交《國歌條例草案》予立法會審議。在這個時刻,香港又有一小撮人跳出來反對,發表一些歪理邪說抹黑《國歌法》。本人認為,《國歌法》在本地立法是天經地義的事,尊重國歌也是每一個人應盡的基本義務。更何況,對香港而言,《國歌法》既已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盡快完成《國歌法》本地立法,不僅是特區政府應當履行的憲制責任,也應是香港維護國家標誌的自覺擔當,更是符合「一國兩制」原則的舉措。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誕生於1935年,當時中華民族正處於生死存亡的關頭,它就像一支戰鬥的號角,鼓舞了萬千中華民族兒女奮起反抗日本帝國主義的侵略,鼓舞大家為了我們的未來而努力奮鬥。國歌,提醒�荍畯戽{在擁有的一切得來不易。這個國家、這片土地有太多的英雄,為了我們現在的幸福生活流血過、犧牲過、付出過,它不僅反映了中國人民抗擊外國侵略的歷史,更號召人們要萬眾一心,努力奮鬥,並警醒每一個人「生於憂患,死於安樂」。
國歌就如同我們的國旗、國徽,是一個國家尊嚴的標誌和民族精神的象徵,具有政治意義、歷史意義、民族意義和文化意義,值得每一個中國人的尊重與維護。目前已有相關法規維護國旗與國徽的尊嚴,那麼就維護國歌立法是完全可以理解,也是有必要的。事實上,世界很多國家均訂立了維護國歌的相關法例,香港並不是特例。
即便是如此毋庸置疑的事,依然有部分反對派藉此大做文章,大肆宣揚一些「立法將影響言論、表達自由;容易讓市民跌入法律陷阱」等的謬論,更提出種種假設,妄圖造成恐慌。對於一個正常人來說,我們在公眾場合聽到他國國歌,都會表示尊敬,為何對自己國家的國歌,反而出現了這麼多種假設?《國歌法》立法的目的,是維護國歌的尊嚴,維護國家的尊嚴。立法是針對刻意侮辱國歌的人,若大家真心實意尊重國歌,則根本無需擔心,又何來反對派所提出的「誤墮法網」?
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的國民,都必須尊重自己的國歌,這是作為一國公民的基本素質。特區政府本次提交的草案具教育宣導和懲戒功能,相信對維護國歌尊嚴有重要意義。故我堅決支持《國歌法》在港立法,「讓國歌聲莊嚴響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