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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歐亂局反映公投局限

2019-01-19

曾淵滄 博士

英國首相文翠珊的脫歐方案在英國國會遭到大比例否決。一場脫歐鬧劇搞了兩年多,也不知道如何收拾殘局。

2016年6月23日,英國舉行一場公投,公投的內容就是英國脫歐。本來,當時的首相卡梅倫是反對脫歐的,他之所以決定舉辦脫歐公投,是因為英國國內出現相當強的脫歐聲音。而卡梅倫錯誤地認為真正想脫歐的英國人應該是少數,因此希望通過公投向所有要求脫歐的英國人說:多數人是反對脫歐的。豈料,公投結果竟然是支持脫歐的英國人比反對脫歐的英國人多。

騎虎難下,卡梅倫決定辭去首相職位,為事件負責。他反對脫歐,沒有理由由他主持脫歐的談判、安排。結果,文翠珊接任首相職位,她原本也是反對脫歐的,但是,當上首相,就決定負起脫歐的談判與執行。

公投後,英國國會通過脫歐法案,根據法案,英國將於2019年3月29日23時退出歐盟。

過去兩年,文翠珊就不斷地與歐盟討論脫歐的方式,希望維持一個軟脫歐的情況,即脫歐之後依然與歐盟保持相當密切的關係,依然是彼此免稅,關稅同盟......不過,文翠珊的方案最終被國會否決了,而且是以202票支持,432票反對的大比例被否決。

文翠珊的方案被否決,接下來就只剩兩個選擇,一是硬脫歐,二是再舉辦另一個公投,讓英國人再一次做選擇。要留歐或是硬脫歐,所謂硬脫歐就是英國從此與歐盟沒有任何關係,英國與歐盟之間的關係就有如美國、加拿大、巴西、中國、日本與歐盟的關係。有理由相信,如果英國舉行第二次公投,不脫歐的可能性最大。果真如此。2016年的脫歐公投就成了一場大鬧劇。

不少人認為,公投是一項最民主的制度。但是,公投實際上是政治領導人推卸領導責任的行為,是自己優柔寡斷沒有能力做決斷而讓選民通過公投做決策。去年,台灣民進黨政府在地方選舉的同一日,舉辦了10項公投。結果遭到惡評,公投的確是一種尊重民意的行動,但是,民意是會經常改變的。而且,選民在公投前也未必清楚知道所選擇的方案的真正利與弊。很明顯的,2016年英國脫歐公投時,不少選民都不知道脫歐有硬脫歐、軟脫歐之分,投票支持脫歐的人只知道脫歐後沒有來自歐盟的難民及其他窮人來英國與他們搶飯吃,輕視脫歐所帶來的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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