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文匯論壇 > 正文

港非「逃犯天堂」 修例順應民意

2019-02-18

王錦彪 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常委

一名港人涉嫌在台灣謀殺女友後潛逃回港,有鑑於香港現行《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的局限性,特區政府無法將該名疑犯移交台灣審訊,出現令人難以接受的法律漏洞。保安局建議修例,以一次性個案應用於任何司法管轄區,是非常及時和順應民意的舉措,有利維護市民安全和香港國際形象。

但反對派上綱上線,攻擊修例將為內地移交香港「政治犯」打開缺口,以「行政長官權力過大」、「變相失去兩制」等理由抗拒修例,罔顧受害者家屬的感受,更置香港治安於不顧。回歸以來,內地已向香港移交200多名逃犯,香港從沒有向內地移交過任何一名逃犯,簡直是不可思議。反對派要令香港藏污納垢、成為「逃犯天堂」?這絕對是令香港羞恥的事。

有關行政長官出具證明書移交逃犯「權力過大」之說,純屬反對派的斷章取義。首先,行政長官是代表香港的最高領導,行政長官發出證明書,只是啟動移交逃犯的程序,在啟動處理臨時拘捕令的請求後,必須由提出申請的司法管轄地提供犯罪證據,經本港司法部門和警方審核後,有立案條件才會進行,更重要的是,還要經本港法庭公開聆訊,有司法機構把關,並非由行政長官「一個人話晒事」。反對派議員向來以民意代表自居,如今卻罔顧受害人家屬的感受,以種種不蚚隞琲熔z由反對修例,將事件政治化,不尊重香港的司法機構。 

這次修例如能順利通過,既能更加鞏固香港的法治,更能為制裁國際犯罪分子貢獻香港力量,向國際社會重新展示,香港是尊重法治、維護公義為核心價值的國際都會。

修例對香港而言,具有必要性和緊迫性,令香港的法律漏洞得以及時修補,使法治公義得以彰顯,修例大勢所趨,應順勢而為。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