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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助居粵港人 免回港享安老

2019-02-25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高俊威) 日前公佈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到「為港澳居民在廣東養老創造便利條件」。對此,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指出,部分港人或會因此選擇到廣東養老,故政府未來要探討如何為已定居廣東的香港永久居民,毋須「回港」才能接受安老服務,可以選擇「在粵」接受符合香港標準的安老服務。

羅致光昨日發表網誌表示,在綱要中,雖然在第八章第六節中,只有約280個字是涉及社會福利,當中每一句都包含不少重要未來發展的方向,而其中一個重點就是養老。

他指出,綱要中提到「為港澳居民在廣東養老創造便利條件」,但沒提到「鼓勵」,而所選擇字眼是「在廣東」而非「回廣東」,在意義上和在政策上,兩者有很大分別。當然,若能為在廣東養老創造便利條件,有部分香港人或會選擇回廣東養老,不過這純屬他們的選擇。

根據政府統計處於2016年的估算數字,在廣東省逗留6個月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人數有53萬,當中有7.7萬為65歲或以上,要達至「在熟悉環境中安享晚年」,便應考慮如何協助這些生活在廣東省的長者,可以獲得所需的安老服務。

現時已有兩間香港非政府機構,分別在深圳和肇慶營辦兩間安老院舍,而社署自2014年6月起推行廣東院舍住宿照顧服務試驗計劃,讓正在輪候香港資助護理安老宿位的長者,自願選擇入住這兩間院舍。參與試驗計劃長者的住宿費用,全數由政府資助。

羅致光:冀達至「安享晚年」

羅致光指,試驗計劃自推行以來運作暢順,至今先後有209名長者參加試驗計劃。雖然參與計劃長者都是「回粵」而非「在粵」,亦未達至「在熟悉環境中安享晚年」,故政府未來要探討的,便是如何為已定居廣東的香港永久居民,毋須「回港」才能接受安老服務,而可以選擇「在粵」接受符合香港標準的安老服務。

要協助「在粵」的香港永久居民能「居家安老」或是「在熟悉環境中安享晚年」,羅致光指,這便要考慮如何達至綱要中提出的「提高香港長者社會保障措施的可攜性」。在「可攜」的現金援助方面,政府現時透過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和廣東計劃/福建計劃,分別向合資格長者發放綜援和高齡津貼。

他表示,為進一步加強對有關長者的支援,去年施政報告公佈將長者生活津貼擴展至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新措施預計最快於2020年初推出。根據初步估算,將惠及約2.5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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