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千中國」前首席財務官劉家豪被入稟追討3,314萬元。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味千中國」前首席財務官(CFO)劉家豪被指挪用公款,去年12月被革職後,「味千中國」等3間公司前日入稟高等法院,進一步指控劉挪用公款長達7年,並將贓款給予一名女子購入元朗兩幢獨立屋,現要求法庭下令劉賠償共逾3,314萬元,包括沽出獨立屋用作償款。
「味千中國」早前曾發出公告,指劉挪用公款時間長達7年,涉及金額逾2,000萬元。前日的入稟狀則指劉在2012年至2018年間,藉開支票挪用公款,現追討失竊款項2,441萬元;另因劉違反僱傭合約,要求取回其過往7年的薪金連佣金合共873萬元,以及向一名女子取回劉報稱居住的兩個元朗加州豪園獨立屋單位。
原告為「味千集團管理有限公司」、「味千中國集團管理有限公司」及味千集團的全資附屬公司「福彩有限公司」,被告則為劉家豪(43歲)和一名女子林純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