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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籲勿「為反而反」

2019-03-28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對於反對派繼續大肆抹黑《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的建議修訂內容,多名法律界人士認為,政府最新指可被判3年以上的指定罪類才會考慮移交,已大大提高了移交門檻,再加上法庭把關等,相信對人權已有充分保障,冀反對派不要「為反而反」,置社會福祉於不顧,阻撓修例堵塞法律漏洞。

剔部分罪類回應訴求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表示,《逃犯條例》修訂是為了尋公義,由香港法院把關,堵塞法律漏洞,免香港成為「走佬」天堂,亦讓一宗港人少女在台灣被殺案能獲法律處理,彰顯公義,強調有關修訂不能被擱置。

對於是次政府剔除部分罪類,她認為政府的做法積極回應了社會各界意見,值得一讚,冀社會各界一同支持修例。

執業大律師丁煌表示,商界是香港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政府剔除9項經濟相關罪行不僅是考慮了商界的訴求,「法律的議訂會面對很多不可預測的狀況,修改草案是政府衡量利弊、審時度勢之後做出的決定,而且聽取各界的訴求,做出了適當的調整。」

他強調,如今通過《逃犯條例》修訂的時機已經成熟,希望反對派不要為了自身利益罔顧香港法律漏洞問題。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執業律師黃國恩認為,政府擬提交的草案聽取了各界的意見。

他指出,判處3年以下可用簡易程序處理的罪行的逃犯都不會被移交,而特區政府會先決定移交與否,確定移交後則有香港的法庭把關,「香港司法獨立,法庭會按照香港普通法的原則和程序來處理逃犯的移交申請。因此,相信香港的司法獨立,且自身清白的市民完全不必憂慮。」

堵漏洞保障市民利益

他相信,草案公佈後,修例的通過機率會更大。他強調,修例旨在堵塞現有法律漏洞,保障香港市民的利益,希望反對派不要「為反而反」,置社會福祉於不顧。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執行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認為,法律只移交刑期3年或以上的罪行,事實上減少了大量罪犯的移交,令市民不會因為非嚴重罪行被移交。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雖然不認同剔除9項被視為「白領罪行」的罪類,認為或會令香港成為經濟罪行的逃犯天堂,但他強調自己仍然贊成修例,因為向前行半步是好事,條例仍然涵蓋其他嚴重罪行例如謀殺、綁架等,始終是一個比較能接受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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