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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界:無干預學校自主

2019-03-28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根茂)因應《國歌條例草案》的審議,多名教育界人士強調,國歌教育已在不少學校推行多年,法例中有關將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是應該做的」,事實上條例草案是要求教育局局長發出指示推廣國歌,相應的教學內容都交由學校及教師處理,不認為做法干預學校自主,希望社會人士不要有太多擔憂。

黃錦良:外界毋須太擔憂

建校之日起已經進行國歌教育的教聯會黃楚標學校,其校長黃錦良認為,國歌法本地立法已經過廣泛諮詢和討論,將國歌納入小學教育及中學教育發出指示是應該做的。

他表示,現時許多中小學已經自主決定教識學生懂得唱國歌,知道國歌背後的歷史和內涵精神,教學生唱國歌時的禮儀,條例要求教育局作指示,可令學校開展相關課程更系統規範,強調那不構成干預學校自主,以他所知,不少學校亦覺得外界根本毋須太過擔憂。

他分享指,其學校透過普通話和音樂科對學生進行國歌教育,學生反應很正面,認為中國人唱自己國家國歌是很自然的事,不僅可增強國民身份認同,還能從國歌的歷史背景中體會到國家今時今日和平得來不易,從而更加珍惜現在的生活。

何漢權:等同教人知書達理

教評會主席、退休中學校長何漢權亦認為,有需要讓教育局將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發出指示,以向小部分尚未進行相關教育的學校,進行勸喻並提供可以依循的原則。

他又認為,了解國歌的意義和國家的歷史是國民的責任和義務,教育界要為學生提供接受國歌教育的機會,令他們有身份認同、正向價值觀,強調相關做法「等同於教人知書達理」,絕非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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