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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之平:違法犯罪豈可假「自由」之名

2019-04-13

香港文匯報訊 「佔中九男女」日前被法庭裁決罪成。《大公報》昨日刊發署名「龔之平」的評論文章《違法犯罪豈可假「自由」之名》指出,法庭的裁決昭示極淺顯的法理:違法就是違法,犯罪就是犯罪,不要拿「自由」來當幌子!所謂「言論自由」絕非違法犯罪的豁免藉口!

反對派勾連外力抹黑港司法

評論列舉,對於法庭的正義裁決,香港反對派和外部勢力群起而攻之,大帽子一個個扣上,違法犯罪被美化為「表達自由」和「和平集會」,特區政府的依法檢控和法庭的依法裁決倒成了打壓言論和集會自由。倒打一耙,顛倒黑白,混淆視聽,可謂莫此為甚!

文章援引法官擲地有聲的判詞,指無論是「佔中三丑」原先構思的「佔領中環」,還是實際發生了的「佔領運動」,都是以違法方式,不合理堵塞公眾地方,當九男女所煽動的行動長時間影響到他人權利及帶來不便,其實已經超出言論和集會自由的合理界線,足以構成公眾妨擾。文章說,以「言論、集會自由」作為免罪藉口是注定失敗的,將罪犯「英雄化」的任何企圖也是注定徒勞的!

龔之平在評論指,世上沒有不受限制的言論自由。聯合國《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在保障言論自由同時,也附加兩條限制:「(甲)尊重他人的權利或名譽;(乙)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衛生或道德。」這兩條限制劃定了言論自由的法律底線和道德底線。反對派經常高舉《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這面大旗,他們仔細讀過該公約文本嗎?戴耀廷們串謀煽惑「佔領中環」,不正是逾越公約「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的「言論自由」底線嗎?

言論自由須守法律道德底線

評論說,香港一向保障言論自由,但也通過一系列法律加以規管。同時,言論自由還須遵守道德底線。香港教育大學民主牆上曾張貼針對政府官員的涼薄標語,李怡撰文詛咒去世不久的全國人大代表,這些喪失人性的冷血行為遭到香港社會一致譴責,在在說明,言論自由絕不能逾越道德底線。

評論文章還指,港人能享有高度自由,完全仰仗香港法治完善。但不容否認,從曠日持久的「佔領中環」到充滿血腥的旺角暴動,從搶奪政府女職員手機到襲警,從黃之鋒們鼓吹「自決」到梁頌恆們在立法會宣誓的莊嚴場合宣揚「港獨」,從暴力衝擊大學校委會到暴力衝擊立法會,從反對「一地兩檢」到反對《逃犯條例》修訂,從濫用司法覆核到反對人大釋法,反對派及其支持者正愈來愈肆無忌憚地踐踏香港法治。而踐踏法治就是踐踏自由,法治一旦被摧毀,自由也將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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