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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設統一仲裁員名冊

2019-05-29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廣東財經大學粵港澳大灣區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朱孔武建議,灣區九市可以直接引進香港仲裁機構,讓其設立灣區分支。據悉,目前,香港仲裁機構進入灣區,政策上並無障礙,只是在具體申請操作上程序較為繁瑣,耗時也長,目前尚無香港仲裁機構在內地設立分支。

廣州仲裁委中山分會會長韓海東則從人才隊伍整合方面,建議開放大灣區仲裁員名冊。「大灣區11個城市有約5,000名仲裁員,每個機構都有自己的仲裁員名冊,我建議予以整合,讓他們成為灣區的仲裁員,讓糾紛當事人提高選擇自由度。」

另外,還要開放仲裁規則,開放仲裁地點,加強仲裁程序統一管理。

中山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博士生導師張亮亦提倡「灣區仲裁員」做法。他提出,應進一步簡化港澳仲裁裁決在內地認可和執行程序,讓其等同於內地裁決。「所有仲裁程序在灣區搞定,『大灣區』就是識別的唯一標誌。」

廣州市政府副秘書長刑翔期待三地仲裁界開展更多合作。她表示,在大灣區和「一帶一路」建設中,企業「走出去」的法律爭議解決需求將不斷增多,為仲裁機制發揮作用提供廣闊舞台,三地仲裁界人士通過溝通和合作,可打造高質量的法律服務典範、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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