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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修例嚴謹非隨意 利港利民不放棄

2019-06-05
■林鄭月娥昨日會見傳媒,指修例可更好保障香港的公共安全,亦可履行本港的國際責任。 中通社■林鄭月娥昨日會見傳媒,指修例可更好保障香港的公共安全,亦可履行本港的國際責任。 中通社

斥反對派謬論 籲全社會客觀持平對待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杜思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指出,特區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經過3個半月「密集式」討論,沒有理由要放棄,有關工作對社會未來發展很有利,既可保障香港的公共安全,亦可履行香港的國際責任。對於有反對派有關隨意送返某個地方的說法,她強調並非隨意,而是有非常嚴謹制度及法庭程序,對於今次修例工作希望大家客觀持平。

林鄭月娥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重申,這次修例工作有兩個目標,第一是讓我們有法律基礎處理這一宗社會極度關注、受害人極度悲傷的台灣謀殺案,這是有時間性的;同時這宗謀殺案亦突顯了我們長期有一個漏洞或不足或空白,就是香港除了與我們簽署了有逃犯移交協議的20個國家、地區外,我們是沒有法律基礎與其他超過170個國家,包括內地、台灣和澳門,做任何逃犯移交的工作。

履行國際責任打擊犯罪

她說:「針對中國其他部分,即內地、台灣和澳門,我們甚至連刑事上的法律互助工作都不能夠做,這是一個制度上的漏洞。」

她認為,修例工作對於香港未來發展是非常有利,既可保障香港的公共安全,亦可以履行香港的國際責任。

林鄭表示,大家聽到幾位紀律部隊首長都出來呼籲,希望社會能夠支持這條例的修訂、立法會早日通過。這幾位首長是什麼人?這幾位首長就是每日執法保障香港的安全,無論是處理一些跨境嚴重罪行如謀殺、拐帶等,或是處理一些洗黑錢、恐怖主義活動等,他們都覺得必須要站出來說一些正義的說話。

她說:「有了這樣的背景,我作為行政長官怎可以因為有批評,包括人身的批評,而收回這件這麼重要的工作?」

至於有人擔心被隨意送返某一個地方,林鄭指出,這並不是隨意,而是一個非常嚴謹的法律制度以及涉及法庭程序的工作。她說,實施移交二十多年來都無問題,社會從來沒有關注,亦沒有移交方提出有何不妥當的地方;但既然今次修例工作,聽到有疑慮,政府已額外增加6項措施,釋除疑慮,希望大家客觀持平。

不存在繞過法律交逃犯

被問及有人擔心《逃犯條例》修訂之後,政府可以引用《逃犯條例》第二十四條,令香港人可以毋須經過特首和法庭把關,因為國防和外交的理由便可以將疑犯送返內地,這說法是否成立?林鄭對此表示,相關說法是不成立的。她在解釋了一整套移交程序後說,「說到底,第一,移交逃犯有一個很謹慎的程序;第二,需要經過法庭程序;第三,以國防和外交的理由不移交。所以並不存在我可以繞過法律,只是聽中央的命令,以國防、外交的理由,將一個不能移交的人去移交,希望這能釋除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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