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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函美議員:修例讓港更安全

2019-06-05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思文)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8名議員上月23日聲稱聯署致函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揚言《逃犯條例》的有關修訂將「影響」目前美國與香港的「特殊關係」云云。林鄭月娥昨日在會見傳媒時表示,自己尚未收到實體信件,但已根據網上公佈的信件內容,書面回覆了美國國會議員的「擔憂」。林鄭月娥的覆信長達8頁紙,強調修例旨在讓香港向未簽訂長期協議的國家和地區移交逃犯,更好履行打擊跨境犯罪的國際責任,讓香港更安全、營商環境更優越,美國國會議員的「憂慮」毫無根據。

擔憂損自由權利無根據

8名美國國會議員早前在聯署信聲稱,美國和其他跨國企業有可能會選擇將其總部,從香港遷往亞太地區內的另一個「不會將外國公民置於移交到中國內地的風險之中」的城市,企圖以此要挾特區政府「撤回」修例。

雖然尚未收到有關人等的實體信件,但林鄭月娥前日已作出回覆。她在信中強調,香港的司法獨立位列亞洲第一,法治程度舉世公認,因此香港更要捍衛香港居民和訪港人士的安全,不能讓香港成為國際逃犯的「避難所」。

林鄭月娥指出,美國在打擊跨境犯罪和跨境刑事司法方面發揮主導作用,而且已與逾百個國家或地區簽訂了移交逃犯的協議,這些國家的法治程度也各不相同。中國內地與55個國家和地區簽訂了刑事司法互助條約,亦包括歐盟成員國。而香港與20個司法管轄區簽訂長期移交逃犯協定,修例草案旨在使香港能以個案形式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及與香港未簽訂移交逃犯協定、全世界逾170個國家和地區移交逃犯。

她說,8名美國國會議員所謂修例會「破壞」香港法治、「損害」權利和自由、「影響」商業利益的「擔憂」是沒有根據的。

林鄭月娥重申了特區政府修例的兩個目的:一是處理去年在台灣發生的港人殺人案,二是堵塞香港整體刑事事宜協作制度的漏洞,因為任何政府都不能接受殺人犯逃脫法律制裁,亦有責任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信中亦列出了移交逃犯的10項人權保障和程序保障,包括「雙重犯罪」原則;死刑不移交;「一罪不能兩審」原則;政治罪行不移交; 拒絕基於政治、宗教、種族、國籍等其他動機的移交請求;可申請人身保護令;享有司法複核以及上訴權等。

履行打擊跨境犯罪之責

林鄭月娥表示,自修例建議於2月中旬提出以來,政府積極向社會各界解釋修例並聽取其意見,日前政府又在3方面提出6項啟動特別移交安排時的具體措施,包括縮小適用移交範圍至最嚴重罪行,啟動特別移交安排時加入更多限制,及加強保障疑犯利益等。

她重申,香港回歸祖國22年來,「一國兩制」保障了香港的權利和自由,法治和司法獨立是香港持續發展的基石,修例絕對不會削弱司法獨立和法治的可持續性。相反,修例能使香港更好地履行打擊跨境和跨國犯罪的國際義務,讓香港市民、海外企業和訪港人士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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