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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法律界選委拒辯論 何君堯批礙港穩定

2019-06-09
■何君堯。香港文匯報記者莫雪芝  攝■何君堯。香港文匯報記者莫雪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律師會前會長、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日前邀請30位法律界選委,昨日就《逃犯條例》修訂進行大辯論,惟辯論會中並無選委出席。何君堯對選委拒絕出席表示遺憾,並指選委倘真的關心條例修訂,就應該全情投入地做好自己的本分,到立法會與議員討論有關問題,而非自視過高,無謂地「擺款」,連最基本的做事方式和最基本的態度都沒有,實愧為法律界精英。「講得輕點,你是疏忽誤導;講得重點,你是影響香港的繁榮穩定。」

選委雖然未到,但仍有不少市民代表參加會議,與議員及出席會議的律師麥家榮討論修例問題。何君堯向市民介紹了修例的各項問題,包括兩個條例的歷史背景、為什麼要修訂以及「泛民」對市民有哪些誤導等。

逃犯移交基本原則1996年已有

何君堯強調,《逃犯條例》其實不是一個新條例,不是香港無中生有、憑空捏造的。香港此前已與全世界20多個司法管轄區簽訂了逃犯移交安排,也與32個司法管轄區有刑事司法互助協議,逃犯移交的基本原則也是早在1996年就已經有了。「市民此前之所以對相關條例不清楚,主要是因為大家不是逃犯,當然不需要考慮。」

市民提問及解答

問:條例通過後,個人財產會不會隨時被凍結?

何君堯:無論有沒有是次的修訂,在國際上,對洗黑錢等涉及非法金錢、需要凍結財產的罪行也是有一套相對全面的法例。這個不是有人說凍結就凍結的,還是要相信香港的司法、香港的法律保障。

問:條例通過後,會不會隨時被拉返內地?

麥家榮:逃犯移交協議其實在國際上是很普遍的,即使是普通法系的地區。以我此前處理過的賴昌星案為例,賴逃往加拿大後,加拿大法院也是經過審核才將其遣返。如果大家能夠信任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法庭能夠把關,為什麼不能信任香港的法庭?

問:在內地包二奶會不會被移交?在香港傳教,會不會被移交?「恐共」會不會被移交?

何君堯:在37類罪類中,的確包括重婚、性罪行等,但如果不涉及到這些罪行,是不會被移交的。在香港傳教,因沒有觸犯香港法律,不會被移交。至於「恐共」,恐懼這種不會構成實際犯罪的,也是不會移交的。

問:修例不成,會不會反而令到香港成為逃犯天堂?

何君堯:首先,若有人在香港犯法,逃去內地是可以移交的,但反之卻不能移交。亦即是說,假如有港人在內地或台灣、澳門違法,很大可能逃之夭夭,對內地、台灣、澳門的居民安全也是有不好影響。

問:很多西方國家與中國內地之間有刑事司法互助條約,可以將疑犯移交中國,為什麼有人對修例如此害怕?

何君堯:主要是因為現時有些別有用心的人在刻意誤導,將修例「妖魔化」。香港確有部分人對內地有恐懼,這是有歷史原因的。但是沒有國家是完美的,就算是美國,也不會是完美的。中國自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已經41年了,我們也看到了中國的發展速度是很快的,也見證了中國的國力在爬升。

中國今時今日已經是一個堅守信用的大國:參加維和部隊,在亞丁灣打擊海盜;輔助非洲落後國家興建基建;發展「一帶一路」;建立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AIIB),與眾多國家建立經濟互助;積極履行法國巴黎的減碳協定等。

反觀美國,背信棄義直接退出巴黎協定。就連我今日在網絡上作出這些言論,將來若要申請美國B2 Visa,又是要申報。美國國內的言論自由、政治自由、宗教自由,不好意思,是沒有預你的,是分等級、分人種的。

問:(本月)12號就直上大會,擔不擔心向市民解說的時間和內容不夠?

何君堯:我認為是足夠的。是次修訂涉及的其實是很輕微的改動,一是賦予行政長官開出證明書啟動移交程序的權力,其他做法與之前是一樣的。二是將刑事司法互助中的「中國其他部分」去掉,其實這個做法是符合基本法的做法,因為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怎麼能將香港與內地完全割裂開?

之前,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也召開了特別會議,20小時解釋了相關問題。我們作為議員也是在盡力做我們可以做的,向市民解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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