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法院昨日駁回法國當局的要求,裁定搜尋引擎Google無需將現時在歐盟境內推行的「被遺忘權」措施,推展至歐盟以外的全球搜尋結果,是Google在「被遺忘權」這場硬仗中一次重要的勝仗。
所謂「被遺忘權」是指一個人有權將他在網上世界的記錄抹去,包括搜尋引擎顯示的搜尋結果。歐洲法院在2014年裁定認可「被遺忘權」,允許個人使用者在某些條件下,可向Google等搜尋引擎要求移除特定搜尋結果。
法國監管部門在2016年向Google罰款10萬歐元(約86萬港元),原因是Google在受理「被遺忘權」要求時,拒絕全球性地移除搜尋結果中的敏感資訊。Google不服,向法國最高行政法院上訴,後者再向歐洲法院諮詢意見。法院昨日裁決指,儘管Google等搜尋引擎營運商,必須按照監管機構或歐盟國家法院的要求,刪除歐盟境內版本的搜尋結果,但營運商沒有義務在全球所有版本的搜尋引擎上移除結果。
歐洲法院作出裁決前,外界曾憂慮一旦法院判處Google敗訴,歐洲法律對網絡世界的約束力將會伸展到歐盟範圍以外,成為治外法權的一種,並可能加深歐盟和美國之間的裂痕。■路透社/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