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國際 > 正文

日消費稅加至10% 外賣堂食不同價引混亂

2019-09-25

10月1日起生效 商戶旅客叫苦

日本的消費稅將於10月1日起,從目前的8%上調至10%,鑑於2014年消費稅率從5%加至8%時經濟大受打擊,當局今次於是同時推出多項紓困措施,包括暫緩大部分食品的加稅,不過由於食肆堂食不獲豁免,因此10月1日起將會出現同一樣食品,堂食及外賣稅率不同的情況,令民眾及旅客都感到混亂,食肆老闆更是叫苦連天。

日本自1989年4月起實施消費稅,初期稅率為3%,後來25年間只加過一次,就是在1997年4月加至5%。為應對人口老化導致福利開支增加,日本政府在2012年決定分兩階段大幅提升消費稅率至10%,其中首階段已在2014年4月實施,由5%加至8%;第二階段原定於2015年10月實施,但其後因為政治(選舉)及經濟等因素而多次押後,最終落實於2019年10月1日,將消費稅率由8%提升至10%。

為減少加稅對日常生活開支的影響,日本政府首次採取歐洲國家常見的「輕減稅率」制度,對不同消費品設定不同稅率。簡單而言,日本「輕減稅率」制度規定除了酒類以外所有食物飲品,以及每周發行日兩日或以上的報章,都可以在10月1日之後維持8%消費稅率,措施暫未有實施期限。

食物送贈品計法又不同

不過「輕減稅率」具體執行上卻非常複雜,就食物飲品而言,在超市、便利店、菜檔或魚檔等店舖購買的預先包裝食品、加工食品、新鮮食材或送禮用食品,不論價格高低,基本上都會維持8%稅率;不過如果是組合商品,例如紅茶加紅茶杯、附送玩具的食品玩具等,則要視乎價格而定,若組合商品售價在1萬日圓(約728港元)以下而且組合內食物佔價值2/3以上時,可歸類為食品,稅率維持8%,否則將要徵收10%新稅率。

食肆的情況則更複雜,消費稅率上調後,食肆內堂食消費一律按10%消費稅率計算,但如果外賣則維持8%。例如在快餐店點漢堡包,如果留在店內進食需要交10%稅,但如果行出店外或拿回家吃則只需8%。這規定同樣適用於便利店,如果在便利店購買任何食品但在店內提供的桌椅進食,便會當堂食計收10%稅,即場帶走則按8%計。

小店停外賣 吉野家分別標價

「輕減稅率」不但增加食肆收銀負擔,更會產生不少灰色地帶,例如可能會有顧客在快餐店要求外賣後卻坐下來堂食,有機會引起爭拗。為免引起麻煩,部分小店決定暫停外賣服務,一些大型連鎖快餐店則決定調整外賣及堂食稅前售價,令兩者稅後價格統一,不過像星巴克和吉野家等,則決定分別標價。

報章獲得8%「輕減稅率」也有條件,必須每星期發行兩日或以上,而且只限於訂閱收費,意味在報攤或便利店單次購買即日報紙的話,仍要支付10%消費稅。 ■綜合報道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