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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證求真】男警闖產房? 煽暴「故仔」破綻多

2019-10-11
■有照片顯示當時男警站在產房外,與大門有一段距離。 資料圖片■有照片顯示當時男警站在產房外,與大門有一段距離。 資料圖片

醫生絕不容男警在場 錄取口供須無壓力下進行

煽暴派繼續捏造故事中傷警務人員。針對警方本周一晚在屯門兆康站拘捕一名19歲涉嫌非法集結的孕婦,有自稱為屯門醫院「助產士」者近日就在網上「爆料」,聲稱該孕婦被送院檢查時,有男警以錄取口供為由「進入產房」,更在場觀看孕婦裸露身體接受產檢。不過,該「故仔」最少有兩大破綻,一是醫生絕不會容許男警在場,否則醫生也失職;二是錄取口供必須在疑犯不具壓力下進行,否則法庭不會接納,令以錄取口供為由進入病房不可信。屯門醫院也發聲明強調「孕婦在獨立檢查間接受檢查時,沒有醫護以外人士在場」。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一名自稱為屯門醫院「助產士」的網民近日發帖聲稱「目擊整個過程」。他聲稱當日有男警以需要錄取口供為由進入產房,並「在場旁觀」孕婦檢查的過程。其間,孕婦須脫去全部內衣褲,換上病人手術袍,在產床上打開雙腿由醫生抽取下體分泌化驗,而該男警「全程在場」。

女囚檢查在場均女懲教女警

不過,稍稍知道產檢流程的人,也會質疑這個「劇本」的可信性。曾在公立醫院工作的婦產科專科醫生靳嘉仁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從未見過有男性懲教人員或男警陪同懷孕疑犯或在囚者接受婦科檢查,「這位『助產士』說的情況,我雖然不在現場,不知道事件有否發生過,但過往為被鎖上手銬及腳鐐的女囚犯進行檢查時,在場的都是女性懲教人員或女警。」

就算病人准許 醫生也絕不容許

他續表示,根據醫院守則,除孕婦的丈夫及未成年孕婦的母親外,其他人一般不能陪伴進行產檢;就算病人准許陌生男子在場,醫生也絕不會容許,「如果涉事孕婦是我病人,除非她當時有即時生命危險,否則我必定會先請男警離開,再繼續進行檢查,我相信99.9%的婦產科醫生均會有相同決定。」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亦指,男警在場旁觀女性被羈押者接受婦科檢查的事件絕不可能發生。他向香港文匯報指出,警方雖有法定責任看管被羈押者,但亦會尊重病人權益,「除非醫護人員擔心被羈押者會對其安全構成威脅,否則不一定要一直目視,警員檢視環境,若現場沒有可以逃走的通道,警員可以在外面等候。」

他質疑,提出指控的「助產士」所描述的過程存在多項疑點,最大破綻是被捕人如需接受醫療程序,警員絕不會急於錄取口供,「正常情況下警員只會在醫生認為病人情況合適時錄口供,如果口供在病人感痛楚、具壓力下時錄取,在法庭上的接受程度亦會受影響。」

林志偉反問,若該「助產士」的指控屬實,為何未有醫護人員要求男警離開,「如果醫護人員未有阻止,他們亦有失職!警方不是不講道理,這情況下被要求離開不會控告醫護人員阻差辦公!」

屯門醫院就事件發聲明澄清,承認有男警在護士及職員陪同下進入過「獨立檢查房間」,與該名孕婦核對資料,但該警員之後已馬上離開,在產房內的家屬等候區等候,「孕婦在獨立檢查間接受檢查時,沒有醫護以外人士在場」,並重申院方致力確保病人私隱得到保障,和病人服務運作暢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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