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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諾軒襲警案 兩警申代號作證

2019-10-18
■區諾軒(左)昨到庭應訊。■區諾軒(左)昨到庭應訊。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今年7月7日至翌日凌晨發生的旺角暴亂,「自決派」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在警方採取清場行動時要求與指揮官「對話」,其間推撞一名警員,更涉嫌以「大聲公」(揚聲器)襲擊一名警司。警方在8月30日將區諾軒拘捕控以兩項襲警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再提堂。控方以恐怕受害人身份被「起底」,會對證人出庭構成壓力為由,提出將受害人身份以代號取代,遭辯方反對。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將案押後至12月12日提訊時再決定,以便控方尋找相關理據及讓辯方索取法律意見,其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現年32歲的區諾軒被控今年7月8日凌晨零時25分左右,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交界襲擊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AAA;以及同日凌晨零時27分至31分,在油麻地彌敦道與咸美頓街交界襲擊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司EEE。據悉,當日區諾軒與警方對峙期間,他涉以揚聲器推撞警員長盾,又以揚聲器向傳媒聯絡隊叫囂,令該警司耳部有痛楚。

控方甫開庭即向法庭申請將涉案警員及警司的姓名隱藏,分別以AAA及EEE作代號。控方指基於現時社會情況,網上有針對警務人員及其家人的「起底」或欺凌情況,故有必要保障受害人的私隱權,以免有關證人出庭作供時承受壓力。

辯方的代表律師則聲言,控方事前未有與其溝通此事,又指無基礎或理據支持控方說法,認為10月3日檢控時已披露涉事警務人員的名字及編號,而涉案的警務人員當時是正當地執行職務,何須畏懼公開身份的壓力。

官研平衡證人被「起底」因素

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認為本案須平衡各方因素,包括人身私隱和公眾利益,即當證人有「真誠憂慮」而又要顧及公眾利益時,應考慮如何保護他們,令司法公義得到彰顯,最終決定將案件押後8星期至12月12日再提訊,以便控方尋找相關的支持理據,以及讓辯方索取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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