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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警員警屬「起底」令獲批延長

2019-11-09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自6月修例風波以來,警方因止暴制亂而成為黑衣魔與煽暴派報復的目標,前線警員及家屬遭人「起底」滋擾,甚至接獲死亡恐嚇。律政司及警務處處長早前聯袂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披露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獲法官周家明批出臨時禁制令,有效期至昨日。律政司申請延長有效期,昨日獲法官高浩文批准臨時禁制令繼續有效,直至另行通知。

上月25日,律政司司長作為公眾利益守護者及警務處處長作為警務人員代表身份,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制公眾非法發佈警務人員、其配偶及或家庭成員(即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的個人資料及照片,恐嚇、騷擾、威脅或干擾任何警務人員、其配偶或其家庭成員,或協助及教唆他人作出上述任何行為。法官周家明頒下臨時禁制令,有效至昨日上午10時30分。

律政司昨日向高院申請禁制令繼續有效。律政司代表張天任在庭上表示,有人在網上公佈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令他們飽受恐嚇,早前有人更聲稱會綁架警員子女,更提到行動「有車接送、有袋有刀」。

他指出,該等恐嚇行為是明顯有計劃威脅警員家庭的安全,令警員或需搬離原有地址至暫住安全屋,在社會上構成寒蟬效應,因此有必要延長禁令。

香港記者協會申請修訂臨時禁制令內容,要求在《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六十一條下定明的「新聞活動」下披露有關資料不受限制,及要求禁令不包括向新聞機構提供有關資料者。

張天任反對指,禁制令不會阻礙記者一般報道,而即使記者並非惡意「起底」,但有關的警員報道無可避免地在公共領域出現,懷惡意者可以非法二次使用記者所報道的警員資料,威嚇警員或其家人。

他續說,傳媒在報道中不提及警員的個人資料,並不會影響報道的準確性,即使有人認為傳媒透過報道可令警員對其行為問責,但公眾仍可透過恰當的渠道進行投訴,一旦法庭允許豁免新聞工作者不受禁令限制,會令此禁制令出現重大漏洞。

繼續有效 直至另行通知

法官高浩文認為,政府一方有足夠證據顯示「起底」情況嚴重,更出現針對警員的欺凌、威嚇,甚至連警員的子女也身受其害,故批准臨時禁制令繼續有效,直至另行通知。

合法「新聞活動」可獲豁免

他續指,傳媒在社會上有重要的監察角色,必須在保障個人私隱及新聞自由之間取得平衡,加上目前並無證據顯示有新聞從業員參與「起底」,故同意新聞工作者在進行《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六十一條所定義的合法「新聞活動」時可獲豁免。

針對近日有一些假新聞或假記者的說法,高浩文明確指出,發佈虛假新聞不屬於新聞活動,並提醒傳媒發佈公眾感興趣的內容,不等於有關內容符合公眾利益,傳媒應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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