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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議政】駐軍協助清理路障合情合理合法

2019-11-19

陳曉鋒 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 就是敢言執行主席 法學博士

自修例風波以來,香港社會已經淪落成一座黑白不分、充滿暴力和文明淪喪的城市。面對暴徒的打砸搶燒,某大學校長不但不依校規辦事,更與暴徒同流合污,無理譴責警察,充當保護傘。面對解放軍自發協助市民清理路障,一些無良媒體和唯恐天下不亂的政客卻以政治掛帥,硬生生地說駐軍違反《憲法》和《基本法》。請問,駐軍依法履行愛護香港的義務到底是違反了哪條法律?

回歸以來,駐港部隊一直嚴格按照《憲法》、《基本法》、《駐軍法》和相關法律履行職務,積極配合特區政府依法施政,根據《基本法》第14條,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特區的防務。特區政府負責維護特區的社會治安。中央人民政府派駐特區負責防務的軍隊不干預特區的地方事務。特區政府在必要時,可向中央人民政府請求駐港部隊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駐軍人員除須遵守全國性的法律外,還須遵守特區的法律。駐港部隊履行的職責,在《駐軍法》有詳細闡明。

駐港部隊在港愛港,視港為家,也是香港社會的一員。他們除了要承擔防務責任外,還必須履行義務和遵紀守法。其中《駐軍法》第16條就列明了駐港部隊人員應當履行的義務,包括忠於祖國,履行職責,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維護香港的安全;遵守全國性的法律和特區的法律,遵守軍隊的紀律;尊重特區政權機搆,尊重特區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愛護特區的公共財產和香港居民及其他人的私有財產;以及遵守社會公德,講究文明禮貌。

一系列無底線的「三罷」堵路,已經嚴重影響了香港這座城市的正常秩序,駐軍自發協助市民清理路障是依法履行愛護香港的義務,他們的行為不僅贏得了市民的陣陣掌聲,更與一些是非不分、與暴徒為伍、欲推香港入火坑的政客形成強烈對比。如果這些政客還有良知,請自覺上街幫忙清理路障,還市民一個文明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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