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政府研延長約滿外傭留港期限

2020-03-22
■ 香港政府宣佈會彈性考慮外傭延長在港逗留期限的申請。 資料圖片■ 香港政府宣佈會彈性考慮外傭延長在港逗留期限的申請。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香港特區政府繼早前宣佈可彈性延長外傭的僱傭合約後,昨日再宣佈會彈性考慮外傭以訪客身份,延長在港逗留期限的申請,最多可延長一個月。

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指出,由疫情引起的特殊情況或會影響外傭往返原居地,如外傭現行合約於今年7月31日或之前屆滿或終止,入境處會彈性考慮外傭以訪客身份延長在香港逗留期限的申請,以便他們在香港尋覓新僱主。

如外傭受疫情影響或因疫情引起的國際航空交通限制,未能返回原居地,亦可向入境處申請以訪客身份延長留港期限最多一個月。

目前,外傭若約滿後續約或與新僱主開展新合約,可在僱主同意下申請延後返回原居地度假,延後限期為約滿後起計一年。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發言人表示,如外傭未能在這期限內返回原居地度假,可向入境處申請再延長逗留期限,入境處會按個別情況酌情批准,並以6個月為限。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同日則表示,現時每日有550名新合約和由外地回港的外傭抵港,他們在港要接受14日檢疫,14日檢疫期將累積7,700人要家居隔離,僱主若向外傭提供酒店作臨時居所,獲衛生署批准便毋須再交勞工處批准。

他強調,僱主有責任為抵港外傭提供隔離住所,中介公司亦須提供協助。僱主若不能為外傭提供居所,外傭將被遣返原居地,有關僱主日後再申請聘用外傭時將不會獲批,中介公司亦會受到懲處。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