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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拉布癱內會 惠民利港草案瀕危

2020-04-24
■ 郭榮鏗配合反對派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內肆意拉布,致各利港惠民草案堵塞不得審議。 設計圖片■ 郭榮鏗配合反對派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內肆意拉布,致各利港惠民草案堵塞不得審議。 設計圖片

反對派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內肆意拉布,這一場又一場的政治騷,一再損害市民的利益,多條條例草案面臨被拉死的局面,其中有關乎個人權益的法案,包括延長婦女產假至14周、對母乳餵哺作出的法例條訂;有消除社會隱患的法案,包括工廈消防法例、旅館業規管、禁止銷售另類吸煙產品等;有推動社會各方面發展的法案,如鼓勵推出更多住宅單位的額外差餉舉措、實踐環保減廢的垃圾徵費、輔助智慧出行的泊車相關條例、促進保險業發展的條例,以及國歌法的立法工作。

原本可以完善對市民保障以至社會發展的條例草案,都因為反對派的拉布把全部的研究、討論、法案委員會共70次的審議、市民和團體曾發表過的意見,恐將付諸流水。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阻立國歌法】禁止侮辱國歌 履行憲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於2017年已開始實施,並於同年11月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香港特區政府有憲制責任進行本地立法。特區政府於2018年提出《國歌條例草案》,訂明應否奏唱國歌的場合,及奏唱國歌時的禮儀等,並禁止侮辱或篡改國歌等。

條例草案還訂明,教育局局長須就將國歌納入小學教育及中學教育發出指示,使學生學習歌唱國歌,並以教育學生國歌的歷史及精神和奏唱國歌的禮儀。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等泛暴派此前公開稱,他們在內會拉布,其中一個目的就是要拉倒《國歌條例草案》。該法案委員會主席廖長江直言,國歌法已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特區有憲制責任須盡快完成立法工作。不過,法案委員會已舉行了17次、共50多小時的會議,如無法趕及在本立法年度通過,新一屆會期須重新審議,身為法案委員會主席,必然感到失望。

【阻紓緩樓價】空置增徵差餉 增加住宅供應

上車難是大多數港人共同面對的問題,特區政府留意到近年已落成樓宇但仍未售出的一手私人住宅單位數目持續上升,情況並不理想,因此提出《2019年差餉(修訂)條例草案》,就空置的一手私人住宅單位徵收額外差餉。同時,獲發佔用許可證達12個月或以上的一手私人住宅單位的發展商,須每年向政府申報單位的狀況,如單位仍未售出,並在過去12個月內,有超過6個月未有租出,便須繳交額外差餉。有關措施相信有助增加住宅單位供應。

率先提出向空置的一手私人住宅單位徵收額外差餉的立法會金融界議員陳振英表示,自己當日提出有關構思,是鑑於地產商在樓宇落成後,並非即時發售,故提出空置單位額外差餉,以加快單位流轉速度,讓樓價得以紓緩。現時條例草案受內會「停擺」未能處理,自然無法針對有關情況採取措施,無法增加單位供應。

【阻公眾衛生】嚴禁製售進口 電子煙「有王管」

電子煙、加熱非燃燒煙草產品等另類吸煙產品近年越來越流行,並被包裝成危害較少、可成為香煙的替代品,誘使年輕人和非吸煙者嘗試吸食。事實上,這些新型吸煙產品均會危害健康和製造二手煙。為鼓勵市民不要吸煙、抑制煙草的廣泛使用,並減低二手煙對公眾的影響,《2019年吸煙(公眾衛生)(修訂)條例草案》訂明禁止進口、製造、售賣、分發和宣傳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非燃燒煙草產品及草本煙。

該法案委員會主席郭偉強表示,草案通過無期,令電子煙及加熱煙銷售情況變成「無王管」,商家更乘機大手入貨,準備全方位推銷電子煙及加熱煙產品。他擔心,不久就會有大量電子煙及加熱煙煙民出現,情況嚴峻,更令人擔心引起各種健康問題,長遠對醫療系統也會構成沉重負擔。

【阻延長產假】產假增加四周 照顧懷孕僱員

香港常被詬病法定產假比不上很多國家和城市,特區政府早前提《2019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訂明,將女性的法定產假由10星期增加至14個星期,並作出若干技術性修訂以理順現行法定產假的制度。這建議既顧及懷孕僱員的需要,而政府亦會向有關僱主發還已給予合資格僱員的額外產假薪酬。

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負責處理有關法案,該法案委員會主席何啟明指,受內會停擺影響,議員不得不利用「另類方法」,改由人力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處理,但議員不能逐字審議及提出修訂。雖然審議工作「有缺陷」,但大家仍希望為每年十多萬名懷孕婦女爭取權益,惟泛暴派議員在審議期間仍不罷休,不斷提出規程問題,罔顧懷孕婦女的需要。

他坦言,就算完成審議,仍須提交內會處理,暫時還未知如何「收科」,亦難以預計準備懷孕的婦女及家庭何時才能真正享受到多4周的產假安排。

【阻消防安全】提升消防設備 改善工廈安全

近年的工業大廈火災事件,令市民更關注工廈的消防安全,政府遂提出《消防安全(工業建築物)條例草案》,計劃提升1987年前興建的工業大廈的消防安全標準,保障市民的性命財產。

該法案要求有關工廈的擁有人或佔用人須按消防處處長的規定提供消防裝置,及按屋宇署署長的規定提升消防安全建造,而改善措施範圍可包括工廈個別單位的內部及公用地方。

該法案委員會主席謝偉銓認為,加強工廈的消防安全是應該的,指條例草案是源於當時迷你倉火災事件,令大眾更關注工廈的消防安全。如果條例草案不能通過,將會影響400棟工廈未能提升消防設備,令這些工廈無法配合現時的消防技術。

【阻垃圾徵費】固體廢物徵費 改習慣助減碳

為推動環保、減少製造廢物,特區政府早前提出《2018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以實施都市固體廢物按量收費,推動各界改變生活習慣,從而達至減廢、減碳。

條例建議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按「污染者自付」的原則處理,分兩種模式徵收,一是按指定垃圾袋或指定標籤收費,二是按廢物重量徵收「入閘費」。而廢物產生者適用的收費模式,視乎他們使用何種廢物收集服務而定。

該法案委員會副主席何俊賢指,明白社會上對有關收費持不同意見,但該法例確實對進一步推動環保、垃圾分類等工作,跨出了一大步。由於內會停擺,他預計委員會即使完成審議,也無法在本立法年度通過,只能看茼傢鰝k案在下屆重做,但委員會亦不想浪費之前的審議時間,並決定加長討論時段,讓下屆立法會重新審議時有較豐富的資料。

【阻保險證券】許設特定公司 把握灣區商機

近年全球保險相連證券的發行額顯著增加,但風險承擔範圍仍以美國和歐洲為主。為把握未來數年亞洲預料會出現的商機,及必須令香港成為更利便發行保險相連證券的地區,《2020年保險業(修訂)條例草案》建議容許在香港成立專為發行保險相連證券的特定目的公司,為香港市場提供更多風險管理工具,同時協助業界把握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所帶來的商機。

條例草案訂立保險相連證券業務的新規管制度、擴闊在香港成立的專屬自保保險公司的可承保風險範圍,以及對《保險業條例》作出輕微的技術性修訂。

目前,保險業監管局擔任3個國際保險集團的集團監管者,但並無直接規管權力。為了讓保監局作出有效、直接並符合國際標準的集團監管,政府建議修訂《2020年保險業(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賦權保監局對保險集團在香港成立的控權公司行使直接監管權力。

立法會保險界議員陳健波在談到該兩條法案時指出,構思設立巨災保險債券,旨在吸引不同國家及地區來香港發展相關保險服務,特區政府亦一直致力推動香港成為國際保險業務中心。若條例草案不能通過,將令香港的保險項目不夠全面,直接影響本港金融發展,同時也影響香港的國際聲譽。

至於賦權保監局的法案,陳健波說,條例草案已跟國際保險集團商討好,如果不能通過要推倒重來,將會令特區政府失信於國際保險集團,香港亦難以發展成國際保險中心。

【阻泊車效率】增加繳費方式 手機遙距「入錶」

《2019年道路交通法例(泊車位)(修訂)條例草案》計劃在設有收費錶的路旁泊車位加入新功能,包括接受多種電子繳費方式、以流動應用程式遙距購買泊車時間,及安裝車輛感應器以偵測收費泊車位是否已被使用,從而提供車位使用情況的實時資訊,助駕駛者尋找空置的路旁泊車位。

立法會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指出,該草案除建議採取八達通及其他電子繳費工具,更可以透過手機程式延長泊車時間,對車主非常方便,倘法例未能如期通過,除令車主不方便,推動智慧城市、智慧出行的構想,也會受到延誤。

【阻減少歧視】保障母親哺乳 減少異樣目光

香港社會中仍有不少歧視觀念未能糾正,如母親向嬰兒餵哺母乳會被投以異樣目光。為保障餵哺母乳的女性免受騷擾,特區政府提出《2020年性別歧視(修訂)條例草案》,建議部分條文對「性騷擾」的提述將以「騷擾」取代,使現時禁止性騷擾的指定範疇亦同時適用於餵哺母乳的女性,保障她們免受騷擾。

兩女之母、新民黨副主席容海恩指出,世界衛生組織及特區政府不斷鼓勵餵哺母乳,既可以增加親子關係,亦對嬰兒健康有好處,條例主要針對騷擾行為,現條例通過無期,對推動母乳餵哺造成一定的障礙。

【阻科技法庭】 視像進行聆訊 使用電子文件

香港法庭早前首次以視像方式進行聆訊,令社會期待日後法庭的服務可以進一步電子化。《法院程序(電子科技)條例草案》就是為了讓與法院有關的文件最終在所有級別的法院均可按情況採用電子形式。在該框架下,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可藉規則指明可使用電子文件的法院或審裁處,亦可就於電子法院使用「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訂定條文。

一直推動法院電子化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指出,本港法院作風較為老派,法律界花了很多心血,推動法院電子化,當局終於行出一步,在內會拉布的郭榮鏗身為法律界議員,不會不知道業界的訴求,但他竟為一己私利,拉布造成內會「停擺」,令草案無法通過,破壞業界利益,實不配擔任立法會的業界代表。

【阻法院人手】兩法官裁上訴 加快審假難民

近年民事案件數量急升,法官人手不足,而大量免遣返聲請的司法覆核案件更對高等法院和終審法院帶來巨大壓力。因此,《2019 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建議對《高等法院條例》作出修訂,訂明由兩名上訴法官組成的上訴法庭亦可裁定某類案件,倘無法達成一致決定, 則可申請或命令有關法律程序在由3名法官組成的上訴法庭重新爭辯。該法案還釐清額外法官在原訟法庭或上訴法庭有權以書面方式處理案件,毋須親身開庭進行聆訊。

一直關心假難民問題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指出,現時特區政府每年涉及假難民的開支約為十多億元,主因是有關人等以不同的方法拖延,部分更長達10年。有關的修訂草案旨在簡化及加快審理申請的時間,防止有人借難民身份在香港打黑工,更可堵塞黑社會招兵買馬,破壞治安。她擔心,草案因內會拉布無法通過,情況會持續壞下去。

【阻旅館發牌】改善發牌制度 提升營運監管

《2018年旅館業(修訂)條例草案》針對改善酒店及賓館的發牌制度,以確保兩者能夠符合大廈公契、地契的要求,提升營運水平,同時加強監管和相關罰則。

該法案賦權民政事務局局長在旅館業發牌過程中,需要考慮公契、地契上的相關要求,例如是否禁止營運酒店、從事商業用途等,亦可考慮牌照申請人過往是否曾干犯相關法例而判監3個月以上及地區居民意見等,以加強保障住客和公慼C

同時,法案增訂「嚴格法律責任」罪行,賦權民政事務局局長申請搜查令,便利執法行動以打擊無牌酒店及賓館;賦權民政事務局局長可在特定情況下申請封閉處所,從而加強阻嚇力。

該法案委員會主席姚思榮指出,現時很多無牌旅館以民宿方式經營,迴避建築及消防條例的規管,對持牌旅館不公平,對所處大廈的衛生、治安、人流、設施使用等均造成滋擾。過去,由於執法門檻甚高,包括須有旅客作人證及單據作物證才能提出檢控,但在新法案下,只須現場證據和網上廣告就可提控。

姚思榮說,該法案於2018年已開始審議,召開了多次會議及公聽會,業界均希望能盡快通過,完善旅館業經營環境,但內會停擺,預計無法如願,下屆須重新審議,浪費審議時間及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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