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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E男涉攜汽油彈須報到

2020-04-24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一名就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的男生,涉嫌在葵涌警署附近管有兩枚汽油彈,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他早前申請保釋被拒,昨日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其保釋覆核,控方以「案件有相當進展」為由不再反對被告外出候訊。男生以兩萬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

男被告林偉豪(21歲),就讀IVE運動科學高級文憑,被控今年4月13日在葵芳h葵正樓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攜有兩樽疑似汽油彈。

辯方昨日以案件有新進展及爭議提出保釋覆核。控方亦稱「案件有相當進展」,不再反對,並申請將案件押後至6月11日再訊,等候政府化驗師報告。主任裁判官羅德泉遂批准被告以兩萬元保釋,至6月11日再訊,其間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港、須居於報稱地址,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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