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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證求真】「黃媒」誣警偷水 「天眼」助還清白

2020-05-26

攬炒派及「港獨」勢力前日在銅鑼灣、灣仔以及尖沙咀和旺角一帶發起堵路、縱火、打砸店舖及交通燈,惟部分「黃媒」的報道焦點,卻聚焦在一名防暴警匆忙中進入一間便利店,索取樽裝水時未有即時付款一事,無視另一名警方傳媒聯絡隊人員其後已經「找數」,老屈警員「偷水」。

網上流傳前日(24日)下午3時許一段影片,片中顯示一批執勤的防暴警員經過銅鑼灣波斯富街近駱克道一間OK便利店前,其中一名穿防暴裝束、揹防暴長槍的男警疑因口渴及受催淚煙刺激喉嚨,入內在近門口處一個飲品櫃取了一支樽裝水。

證傳媒聯絡隊代付款

由於隊伍仍在向前推進,該名警員來不及付款,遂在離開時向職員大聲說「轉頭」、「轉頭!我爭你......」「黃媒」即用它們最拿手的斷章取義手法,刻意渲染有警員「知法犯法」及「店舖盜竊」云云。

香港文匯報記者再仔細翻看整段影片,發現事件還有「下半集」:在該名取水的警員離開後,另一名穿便裝的防暴警站在便店門口,疑受催淚煙影響表現得十分辛苦,不停咳嗽,店內的女職員即關心地問:「要唔要水呀?」其後,她送上一杯水,又大聲問:「仲有邊個要?」

該名女店員表現友善,其間並無向在場的警員投訴之前曾有警員取水未即時付款之事。事實上,其後很快即有3名警方傳媒聯絡隊人員親自到便利店付款,當時亦未見職員作出投訴。

店員未曾投訴走數

按常理,若被「偷洁v定必理直氣壯向傳媒投訴,但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向該店店員查詢時,店員未有投訴有警察「走數」,只荌O者向總公司查詢。

當晚,一名在旺角執勤的警員用掛在胸前背心上的吸管飲水時,被「理大學生報編委會」的記者拍攝下畫面,更憑該張窄角度相片「看圖作文」,在社交網站平台造謠,發表題為《警員於執勤時公然吸食電子煙》的報道,「圖文並茂」地指控警員吸煙,更在相片中寫上「犯法就是犯法」的字眼。

學生報屈煲煙 撤報道拒道歉

不過,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數小時後,該學生媒體自行刪除了有關報道,並發表聲明指他們翻查照片後,發現該警員「有機會」並非吸食電子煙,又稱「為免有機會構成誤會」,故決定刪除報道,拒絕承認報道出錯及作出道歉。該名涉事學生記者仍然以現場環境「較暗」、與警員「有一定距離」為藉口,稱「不排除有誤判之可能性」。難道這就是專業記者?

警方其後亦就有關錯誤報道發出嚴正聲明,指「理大學生報編委會」的報道乃錯誤失實。該學生媒體沒有向警方求證便公開發表指控性報道,令人遺憾。警方又指,事件再次反映有圖的「真相」未必是事實的全部,盼市民能以此事例作參考,體現多角度觀察分析事件的重要性,千萬不要輕信網絡流傳的片面之詞。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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