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家超表示,港區國安法立法的同時,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工作亦必須要做,現屆政府會在餘下時間盡快做,並相信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的執法和案例等經驗,將有助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及實施。
他強調,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要盡快履行。他說,是次港區國安法有關決定中只涉及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中所定的七種行為的其中兩項,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區事務的活動,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裏還有不少範疇有待香港自行立法處理。
隨着港區國安法稍後公布實施,李家超認為參照相關條文內容及執法經驗,將有助制定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相關條文和執行機制。同時,有法例後也可能會有案件的出現,屆時法庭審理時,有關經驗、法庭看法,將有助特區政府了解當中的法律觀點,草擬法律條文。
被問到今屆特區政府能否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李家超表示,現屆政府會用餘下的時間盡快做。他坦言要通過法案,除了要有特區政府去草擬法例,也要整個香港特區一起去做,當中要經過社會諮詢、立法會的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