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珮帆 立法會議員
立法會審議《國歌條例草案》,攬炒派議員朱凱Y、陳志全及許智蓱騝|議期間投擲有濃烈臭味的物品,企圖阻止審議國歌法。攬炒派為阻《國歌法》三讀通過,居然無所不用其極,屎尿臭蟲盡出,做法屬於威嚇行為,筆者與多名建制派議員其後到灣仔警署報案,要求警方盡快對涉事的攬炒派議員採取行動。
攬炒派接連透過卑劣手段阻《國歌法》通過,充分反映其不尊重國家,已挑戰基本法及「一國兩制」的底線,相關行為更加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7(c)條。該條例明確規定,任何人在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或參加任何擾亂,致令立法會或該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即屬犯罪,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如持續犯罪,則在持續犯罪期間,另加每日罰款2,000元。另外,同一條例第19(a)條指明,凡任何人襲擊、妨礙或騷擾任何前往或離開會議廳範圍,或在會議廳範圍內的任何議員,或藉武力或恐嚇嘗試強迫任何議員宣布贊成或反對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的待決動議或事項,即屬犯罪,最高可處罰款1萬元、監禁12個月。港府需依法追究其罪行,使違法者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攬炒派在這兩周接連「潑屎水」,已超出文明社會底線。早前《國歌法》進行二讀審議程序,許智艉漹楔@包泥漿屎狀「腐爛植物」,霎時議事堂臭氣充斥,有議員更不適嘔吐要送院。《國歌法》三讀辯論,陳志全和朱凱Y忽然衝向主席台,陳手持竹籮,內藏一堆白色臭蟲,竹籮一掟,議事堂臭氣熏天,而朱凱Y亦潑出臭味「有機肥料」。攬炒派為阻《國歌法》三讀通過,竟然挖盡心思,行為骯髒污穢,卑鄙齷齪。
攬炒派違基本政治道德
立法會內會自去年10月復會後癱瘓長達半年多,濫用臨時主持人身份大打拉布戰的公民黨議員郭榮鏗,承認癱瘓內會就是旨在阻止《國歌法》通過。反對派這麼忌憚與仇恨《國歌法》,旨在延續「去中國化」、「去中央化」的伎倆。攬炒派以不同手段阻撓《國歌法》通過,包括妖魔化、污名化法例,指該法例將「壓縮言論空間」、港人會「誤墮法網」等,刻意製造市民恐慌和憂慮,企圖阻撓《國歌法》通過。攬炒派阻撓《國歌法》立法,現又藉同樣方法圖把港區國安法污名化,使用不同歪理恐嚇本港市民。攬炒派如此仇恨代表「一國」尊嚴的《國歌法》,更加印證中央為本港設立國安法的重要性及迫切性。
國歌與國旗及國徽一致被視作國家的象徵,任何人都不得隨意侮辱,世界上很多國家都有就國歌進行立法,以保國家尊嚴。4年前,有議員於立法會就職宣誓時「玩洁v,更使市民反感,預料通過《國歌條例草案》後,議員日後也要宣誓尊重國歌,議員如反對《國歌條例》,則不應參選或擔任公職。攬炒派議員惡意拉布,以擲臭彈等下三濫手段阻《國歌法》通過,極度無聊,更反映其黔驢技窮、不得民心。攬炒派又要反《國歌法》、又要做香港特區議員,是違反基本政治道德。
國歌作為國家的象徵,超越意識形態的不同,國民唱國歌,尊重國歌,是很自然合理的事,也屬於「普世價值」。中國的國歌《義勇軍進行曲》,是在中華民族受到日本帝國主義侵略、國家存亡之秋創作的一首振奮人心、號召奮起抗戰的進行曲。身為祖國的一分子,港人又豈能不珍惜、愛護和尊重自己的國歌呢?
《國歌法》立法,主要是針對刻意侮辱、冒犯國歌的行為,犯法的門檻高,一般市民只要尊重國歌,並非有心挑戰,根本不存在容易誤墮法網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