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鄭若驊:特首指定各級法官名單專責國安

2020-06-23
■鄭若驊   資料圖片■鄭若驊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港區國安法草案說明列明,由特首指定若干法官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案件,有人隨即質疑這是想控制每一宗案件以取得「滿意結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日反駁有關說法,強調這是指定若干不同級別的法官,由裁判法院、區域法院到高等法院等的法官,專門處理這些國家安全的案件,即指定一個名單,而非由行政長官指定由誰審理每一宗案件,不會影響法院的司法獨立。

鄭若驊指出,香港在商事法庭或仲裁法庭亦設有名單,這些法庭先訂下某些法官,有相關案件時,先由這些法官處理,「優勝之處在於這些法官在處理這些案件時更加專長,案例亦會寫得更清晰。因此就『指定若干名法官』,我的理解是指定一個名單,所以不會影響法院的司法獨立,因為最終判案時,所有法官,無論是誰,只可以按照在他面前的法律和證據處理。」

不會指定法官審理個別案件

至於草案說明提到,草案對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和國家有關機關在特定情形下的案件管轄和程序作出了明確規定,鄭若驊指出,有關說明及中央相關官員提到國安法此全國性法律時,已經提及絕大多數的案件都是在香港處理,「換句話說,大家看到說明已知道,警方會設立部門,律政司會設立專門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檢控部門,這些工作都在香港進行;說明亦提及除了一些特定情形外,這些我相信是極少極少數的情況。」

另外,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昨日舉行例會。就有議員要求在委員會上討論港區國安法立法,委員會主席梁美芬表示,律政司認為港區國安法的立法工作涉及國家立法的程序,不是特區政府的立法程序,認為立法會不適合討論,律政司不會派人出席討論。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