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指定若干審案法官 料特首會諮詢意見

2020-06-24

針對有人聲稱行政長官指定審理涉國家安全案件的法官名單是「干預」司法獨立,譚耀宗質疑,「他們將問題想得太複雜,也都將它化得太大。」他相信,即使法例沒有寫明,行政長官屆時仍會諮詢特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見,大家毋須擔心,更不必將此上升成所謂「司法獨立」的問題。在指定法官一事,中央不會參與意見,由特首全權行使相關權力。

譚耀宗在訪問中舉例,《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是由行政長官指定若干法官,反映有關做法並不罕見,也不是所謂「行政干預」,相關做法是平衡了將案件送到內地審理、派內地法官到港審理、或完全按香港現有機制處理等不同做法,認為事前物色一些合適人選,會對審理工作有所幫助,也能解決所謂「外籍法官」的爭議。

他相信,在行政長官指定若干法官時,會諮詢最熟悉各級法院法官的特區終院首席法官的意見,「就算法例沒有寫明一定要諮詢,或者一定要首席大法官推薦,但相信特首都會主動地徵詢首席大法官意見,我覺得不需要擔心,也不需要將這些事情上升到所謂『司法獨立』的問題。」

他續說,若大家認為寫落條文上更安心,「我覺得咁就寫落去咯,我不反對,我也會把這個意見反映(上去)。」

被問及指定法官的選擇標準,譚耀宗相信法例中不會寫得很細節,但相信無論是特區終院首席法官以至特首,都會全面評估衡量,找出最合適的人選。他認為,相關法官對國家安全要有多些了解,但若從講話、判詞等了解到法官有明顯的政治傾向,「我就認為不合適。」

有香港攬炒派要求在通過立法前,公開港區國安法條文,更聲言是次立法「沒有諮詢港人意見」。

譚耀宗表示,國家安全是中央事權,有關條例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這個立法流程按照內地的立法法做的,有別於特區自己本身的立法流程,而街頭簽名、網上簽名、座談會、書面等多個途徑都是在收集香港各方意見。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根茂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