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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毒暴力高危 「民陣」遊行被拒

2020-06-28
■警方批評「民陣」過去多次遊行集會均出現暴力事件。圖為去年10月1日遊行演變成騷亂事件。 資料圖片■警方批評「民陣」過去多次遊行集會均出現暴力事件。圖為去年10月1日遊行演變成騷亂事件。 資料圖片

攬炒派組織「民陣」申請於7月1日在港島集會遊行,警方昨日正式發出反對通知書。警方在反對通知書中引用「限聚令」,指有關公眾活動增加參與者及其他市民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風險,對所有市民生命與健康構成重大威脅,並羅列了「民陣」自去年6月起舉辦的8次遊行集會都衍生暴力打砸燒,故反對有關的遊行申請。「民陣」稱將提出上訴,而多次成為攬炒派借遊行逞暴而蒙受損失的商戶及市民,都支持警方的決定(見另稿)。另外,攬炒派東區區議員徐子見的申請同被警方反對,並於昨日上訴失敗,宣布取消今日和7月1日在港島遊行。■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警方在向「民陣」發出的反對通知書中,指「限聚令」禁止在7月2日前在公眾地方舉行多於50人的群組聚集,警方認為有關公眾集會及遊行屬人多聚集的高危活動,有理由相信舉行有關活動不單會增加活動參與者及其他市民感染2019冠狀病毒的風險,亦會對所有市民大眾的生命與健康構成重大威脅,危害公共安全及影響他人的權利。

警方同時指出,「民陣」自去年6月起,包括去年6月9日、6月12日、7月1日及10月1日等日子舉辦的8次遊行集會,在舉辦期間或結束後都出現不同暴力事件,有參與者、市民、記者及警員受傷。有部分示威者堵路、縱火及暴力行為,更有人使用汽油彈、鋼珠、磚頭、長矛、鐵通及各類自製武器等,大規模破壞公物,破壞社會安寧及令他人受傷。

路線途經多處高風險建築物

警方認為,「民陣」今次提出的港島遊行路線接近多個高風險建築物,包括政總、高等法院及多個港鐵站,有理由相信部分參與者或會偏離遊行路線,並作出暴力行為,而「民陣」亦無法控制參與者的行為,因此反對遊行。

「民陣」此前亦去信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要求因應「公共利益」批准他們在7月1日遊行。政府回應指,「民陣」所提供的資料未能確立他們符合「限聚令」豁免條件。

「民陣」召集人岑子杰聲言,是次遊行集會不獲批准是意料中事,並聲言警方以「民陣」遊行後曾出現暴力事件作為反對理據並不合理,因為遊行集會自由是市民的基本權利。他更無視世界各地都因為新冠肺炎疫情而採取類似的「限聚令」措施,稱這是自2003年以來警方首次反對「七.一」遊行,而禁止市民遊行示威就是警方的「根本目的」,提出任何「藉口」都只是為了合理化其「不當行為」,故會提出上訴。

上訴被駁回 徐子見取消遊行

另一攬炒派、東區區議員徐子見申請於今日及7月1日在港島遊行,早前同被警方發出反對通知。「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昨日聆訊後,駁回徐子見上訴,徐宣布正式取消今天及7月1日的遊行。

警方歡迎有關裁決,並指出近月有不同團體或人士曾在香港各處進行多次未經批准的集結或非法集結,並出現不同的暴力事件。因此,警方認為有需要為維護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及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根據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9(1)條、第9(2)條、第14(1)條及第14(2)條禁止有關公眾集會及反對上述公眾遊行。警方呼籲市民不要參與任何未經批准集結及受禁的群組聚集。警方絕不容忍任何違法行為,會迅速果斷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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