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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不會發還「議辦票站」開支

2020-07-08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書蘭)「佔中三丑」之一的戴耀廷近日夥同攬炒派17區區議會的正、副主席組織所謂「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於本周六、日在全港設251個票站,其中逾半為議員辦事處。多名政界人士日前指做法有違政府的指引,促民政事務總署跟進。民政事務局昨日發表聲明指,倘區議員辦事處用於執行與區議會無關的職務,如作為上述活動的投票站,有關開支將不獲發還。

不可進行與區會無關用途

民政事務局在聲明中表示,得悉有組織擬於7月11日及7月12日舉行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的「民主派初選」,並有報道指有區議員的辦事處將會用作有關票站。根據《區議員及區議會轄下委員會成員操守指引》特別準則第七(a)條,區議員不可將其所得的各項用以支付議員事務開支的津貼及/或區議員辦事處,作與區議會事務無關的用途。

同時,根據《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區議會議員酬金、津貼和開支償還款額安排的指引》第二十三段,區議員如以營運開支償還款額及其他實報實銷的津貼/開支償還款額支付辦事處的運作開支,須確保辦事處是用於執行區議會職務。民政事務局指,倘議員辦事處用於執行與區議會無關的職務,如將議員辦事處作為上述活動的投票站,有關的開支將不獲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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