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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萬野生動物養殖從業者面臨轉型壓力

2020-08-14
■野生動物禁食令影響的物種涉及蛇類、雁鴨類、雉雞類、竹鼠、豪豬、果子狸等六大類。圖為廣西竹鼠養殖戶在展示竹鼠。 資料圖片■野生動物禁食令影響的物種涉及蛇類、雁鴨類、雉雞類、竹鼠、豪豬、果子狸等六大類。圖為廣西竹鼠養殖戶在展示竹鼠。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新冠疫情之後,「史上最嚴野生動物禁食令」備受關注。這道禁令影響的物種涉及蛇類、雁鴨類、雉雞類、竹鼠、豪豬、果子狸等六大類,相關從業人員超過24萬、在養動物估值超110億元(人民幣,下同)、設施投資估值約74億元。由於從業人員多、產值大,野生動物養殖業退出轉產、處置補償工作經濟壓力和脫貧壓力較大。

在養動物估值超110億元

據了解,今年5月至7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開展了《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和《野生動物保護法》(以下簡稱「一決定一法」)執法檢查。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沈躍躍,日前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一決定一法」實施情況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中首次披露了相關情況。報告顯示,受「史上最嚴野生動物禁食令」影響的物種涉及蛇類、雁鴨類、雉雞類、竹鼠、豪豬、果子狸等六大類,相關從業人員超過24萬、在養動物估值超110億元、設施投資估值約74億元。

報告顯示,此次執法檢查對內地31個省份「全覆蓋」,對內地超過1萬家交易市場及經營戶進行停業整頓,查辦了近500件野生動物違規交易案件。在肯定「一決定一法」執行效果的同時,報告也指出了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其中包括轉型轉產難、野生動物保護名錄亟待調整、執法監管機制和相關法律制度亟待修改完善、缺乏防範公共壎穻w全風險的理念和制度設計等問題。

「史上最嚴野生動物禁食令」發布後,部分未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野生動物養殖企業面臨轉型轉產。報告顯示,多個地方反映,目前對於需要轉型調整的養殖企業相關配套的補償、處置、轉產的政策措施尚未及時跟進和明確,很多養殖場處於「賣不得、殺不得、養不起」的尷尬局面,養殖戶經濟損失較大。報告還建議,對各類養殖場戶要精準施策,不要「一刀切」「一關了之」「一殺了之」,要從物種、檢疫、資金、技術、信息、設施、保管、運輸、加工利用、合理補償等各環節、各渠道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相關保護名錄調整滯後

報告還指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等相關名錄調整滯後,不能適應現實需要。現行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自1989年1月14日發布以來,系統性整體調整工作遲滯。同時,現行「三有」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即《國家保護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於2000年發布實施,尚未作出調整。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程立峰指出,現行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自1989年發布以來,僅2003年調整增加一個物種「麝」;現行「三有」名錄自2000年發布實施後,至今未作出調整;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名錄2017年才發布第一批。

程立峰認為,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與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和「三有」名錄有大量重疊交叉,在法理上,3個名錄不應該重疊,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沒有發揮地方名錄的保護管理作用。保護名錄調整不及時,法律規定的制度落實不到位,野生動物保護管控的範圍過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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