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兩涉黑暴案判無罪 裁判官何俊堯皆拒納警證供
去年11月2日港島區集會遊行因混亂遭警要求中止,其後演變成黑暴肆虐。一名25歲工程師在灣仔港鐵站外被警員制服及搜出電磨機、錘子和對講機等工具,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等三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僅花半天便審結,裁判官何俊堯裁決指,兩名警員的證供有出入及不理想,法庭認為不能放心依賴兩名警員證供,裁定被告所有罪名均不成立,當庭釋放,被告的「手足」聞判鼓掌叫好。何俊堯本周三在裁決東區區議員仇栩欣及其助理被控襲警案時,指兩警非誠實可靠,拒納兩警證供,裁定仇和助理罪名不成立。■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昨日受審的25歲的工程師陳俊賢,被控各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及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物罪。控罪指他於去年11月2日,在灣仔港鐵站外管有一部電磨機、兩個圓磨機刀片、兩個錘子、四支螺絲批、兩個鉗、一支士巴拿、兩個電鑽和一個支撬棍,一部無線電收發器。被告不認罪,案件昨開審,控方傳召兩名警員李家駿及嚴凱華作供,審訊歷時半天審結。
何官指,由於控方案情未有提及被告管有對講機,故裁定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表證不成立。至於另外兩項控罪,何官則指拘捕被告的警員李家駿是最關鍵證人,但他在關鍵要點的證供有不理想之處,亦與證物及警員嚴凱華的證供有多處出入。包括李供稱被告當時是手持涉案的 Fox 袋,但嚴則表示Fox 袋是於被告背囊內跌出。
他續稱,兩警員就茩I心的便衣人士到場協助的時間亦有出入,李指對方於嚴在場時仍沒有離開,但嚴則指當時對方並不在場。基於上述原因,何官認為李的證供不能放心依靠,故對涉案物品是否由被告管有存在疑點。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故裁定他另外兩項罪名不成立。
周三裁決仇栩欣及助理無罪
裁判官本周也花兩日時間審理東區區議員仇栩欣(23歲)及助理勞澤乾(23歲)被控襲警案。二人被控去年8月11日當日在北角英皇道僑冠大廈外襲擊警員許景耀,何俊堯在本周三裁決時稱,兩名警員作供與客觀事實不符,以及不合邏輯、常理,是「大話R大話」,又認為他們因不滿被拍攝才截停兩人制止拍攝,並非正當執行職務,故裁定兩被告罪名不成立。何又對警員「使用不恰當武力」表示關注,荓惜靚O錄在案。
何官近期案件及「語錄」
◆前「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成員吳嘉兒及何秀儀去年在立法會的《國歌條例》草案公聽會內抗議,裁判官何俊堯雖裁定三人在會議廳範圍內逗留時未有遵守秩序罪成立,考慮到他們無刑事記錄,案情亦不算嚴重,判各人罰款1,000元,又稱明白三名被告犯案非出於私利,又勸勉被告「要留有用之軀,因為你]未來必定為社會棟樑」。
◆灣仔警察總部去年6月曾遭暴徒包圍。琤秅j學學生王愷銘(19歲)在灣仔警察總部外牆寫上「condom」諷刺警察,他被控刑事毀壞罪。裁判官何俊堯於6月10日判刑時指,被告的感化官報告正面,很高興被告態度轉變,認為他願意改過自新。相信他因一時情緒問題而染上毒癮,報告也反映他有盡力解決毒癮問題,寄語被告未來不管是留在香港或去外國都要繼續努力,輕判被告12個月感化,及賠償1,200元維修費。
◆酒店餐飲接待員鍾嘉豪(24歲)去年10月31日萬聖節晚上,在蘭桂坊附近向警方防線方向拋擲兩個麻包袋襲擊。被告今年6月4日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罪,何俊堯指被告行為「不算太暴力」,而且「坦白」承認責任「值得鼓勵」,可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
◆患有亞氏保加症的15歲中四男生,去年11月向柴灣已婚警察宿舍掟汽油彈,於5月19日承認罔顧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而縱火罪,裁判官何俊堯得悉後竟稱:「唯一受傷可能係被告被制服黈伬唌C」何官稱被告干犯的事件非常嚴重,需時索取感化、社會服務令及心理報告才判刑,何又指:「因為受到朋輩唆擺,會係構成減刑因素;如果冇推翻呢個講法,我就接納報告。」
◆黑暴去年11月12日堵塞道路逼市民「三罷」。中六學生程彥璋(17歲)被防暴警發現在西環一個公廁內管有鐵u、六角匙、金屬絲等,控以一項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男生否認控罪,案件今年6月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裁判官即日頒下判決,指作供警員口供存疑,裁定男生罪名不成立。
◆去年 11 月 12 日黑暴在多區堵路逼市民「三罷」。20 歲男子黃錦威被指在西灣河用剪刀剪斷行人交通燈電線,被制服時用剪刀割傷警員左手拇指,他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但否認一項襲警罪受審,裁判官何俊堯僅花半天便審結,指警員供詞有多處疑點,裁定被告襲警罪名不成立。何官在今年7月10日就刑毀罪判刑指,被告的感化報告內容正面,對此感到高興,判被告接受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賠償452元交通燈電線維修費。